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5〕35号)的文件精神,按要求我市拟在2014年度新设1家典当行企业,报送省商务厅审查确认后报商务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暂无典当行企业,而且商贸流通较活跃的县(市、区)优先。
二、申报条件
请按照省商务厅网站业务通知(内容可在省商务厅网站最新业务通知下载)文件要求及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核准办事指南有关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发动和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并要求企业准备相关基础材料以备核查。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2015年2月3日上午下班前,推荐拟申报企业名单(最多1家)报市外经贸局贸易管理科(联系人:张嘉祥、林金山,电话:2256603,2255731,邮箱mzmgk@139.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根据申报企业情况,经核查形成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确定。
(四)指导确定上报核准企业在2月6日前做好申报材料上报省厅贸易管理处。
特此通知。
梅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