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贸易管理科
时间:2015-04-08 15: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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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产函﹝2015﹞1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林金山
联系电话:2255731
附件:粤商务产函﹝2015﹞19号
梅州市商务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