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商务函〔2017〕92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8年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7〕46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安排给我市参加本次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参展企业和展位的任务,请你们积极发动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踊跃报名参展,每个县(市、区)要发动2家企业4个展位以上参展,并将参展企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月12日前上报我局。请你们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本次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平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附件1:粤商务资函〔2017〕465号
附件2:有关表格
梅州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人:李立杰、彭文龙、卓晋金,电话/传真:2256829,邮箱:mzjgm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