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化工及环保政策宣讲暨广东省园区招商对接会的通知》(粤商务促函〔2018〕7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有意向参加的可按附件要求直接上报,并报市商务局投资合作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粤商务促函〔2018〕75号
梅州市商务局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投资合作科房诗城,电话:2256660,传真:2396833,邮箱:mzsw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