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粤商务促函〔2018〕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发动,组织做好参会参展工作, 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解决。
请将参会参展计划和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商务局。
专此致函。
附件:粤商务促函〔2018〕130号
梅州市商务局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投资合作科房诗城,电话:2256660,传真:2396833,电邮:mzsw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