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补充通知
来源:对外贸易科
时间:2019-03-05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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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使用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粤商务贸函〔2019〕21号.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赖卫平 高森梅,电话:2256670 224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