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赴法国、德国、以色列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通知》(粤商务促函〔2019〕9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加。有意向参加的企业可按附件要求直接上报,并报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粤商务促函〔2019〕98号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3月27日
(联系人:投资促进科 房诗城,电话:2256660、传真:2396833 邮箱:mzstck@163.com)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赴法国、德国、以色列开展经贸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