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梅市府〔2018〕11号)要求,现将 2019年促进外商投资事项奖励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对应向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4月4日至10日(共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0753-2256656、2256610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