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梅州市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23日至5月29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项目公示名单(梅州市项目) .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廖海宏;邮箱:mzsswj2256825@126.com;电话:225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