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及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赴香港参加第四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并将参加人员名单按附件要求于6月27日前报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以便汇总报省商务厅。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赴香港参加第四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通知.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投资促进科 房诗城,电话:2256660,传真:2396833,邮箱:mzst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