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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商务局 政策法规及解读 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0-11 15:39: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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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商务〔2022〕39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梅州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陈彩苑 电话:2256876 传真:2256873)

梅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



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

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4号)、《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22号)和《2022年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梅州实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实现消费增长为目标,支持梅州市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消费。

  通过举办梅州市 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预计直接拉动家电行业消费超3000万元,间接撬动消费达1亿元,增加税收达500万元以上。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梅州市商务局 梅州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三、活动主题

  客来客往●梅品惠

  四、活动时间

  宣传发动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4日

  领券及使用时间:2022年10月15日—11月30日(额满即止)

  五、参与商家

  在梅州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自愿参与活动。

  六、活动形式、规模

  本次促消费活动采取补贴券形式开展;活动资金总额为293万元,其中:补贴资金投入总额286万元,活动执行费用3万元(包含但不限于筹备、宣传等费用),活动第三方审计经费及不可预见费4万元。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视情况开展后续促消费活动。

  七、活动内容

  (一)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500元/件(台);

  (二)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人通过梅州商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或到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现场扫码进入到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补贴券页面领取补贴券,消费时凭券享受补贴优惠。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配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⒈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订《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核定并公示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补贴资金,制定补贴资金的拨付、审核和申请工作;

  ⒉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接受市场价格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⒋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

  ⒌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负责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统筹补贴资金汇总、公示,制定补贴资金拨付计划、审核和申请工作;负责与活动商家的对接和承诺书的签订;负责妥善管理相关用户信息,并定期向市商务局反馈促消费活动有关数据。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全面调动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APP 等媒体资源, 进行全方位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对补贴券的认知,增强社会关注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资金跟踪问效和审计结算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发放效果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补贴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商家企业诚信经营,鼓励优惠让利,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追回政府补贴。

  (四)注重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防护防控措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活动实施期内,同时遵照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

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

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宣传发动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4日

  领券及使用时间:2022年10月15日—11月30日(额满即止)

  二、活动范围

  (一)补贴券投放对象:在活动时间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且取得销售发票的购买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二)参与企业:在梅州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与活动;

  (三)补贴范围: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范围均为: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三、活动内容

  (一)补贴标准

  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500元/件(台);

  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视情况开展后续促消费活动。

  (二)领取方式

  1.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负责登记并核实购买人交售旧货信息资料;

  2.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人通过梅州商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或到参与活动的企业现场扫码进入到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补贴券页面领取补贴券,消费时凭券享受补贴优惠;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在活动结束后,将“以旧换新”信息台账汇总报送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为银联商务),银联商务与销售企业核对完成后,发放企业垫付资金;

  4.梅州市商务局与银联商务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个活动进行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在活动执行费用中列支。

  (三)补贴领取和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同一购买人最多可领用3张补贴券,每张补贴券限用于单件(台)家电。同一购买人领取3张补贴券后,不论是否使用均不可再领取补贴券。补贴资金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2.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核实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在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垫付补贴资金;

  3.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4.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

  5.补贴券不找零, 不可重复使用, 补贴资金每次仅能用于购买新的单件(台)家电;

  6.补贴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之日起至 3 日内有效, 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到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上且不予补发;

  7.补贴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不可转赠、转让他人;

  8.补贴券在使用后发生退款时,补贴券不能再次使用。

  四、公开征集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

  (一)报名时间

  第一轮活动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18:00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报名;

  第二轮活动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后,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报名。

  (二)参与企业要求

  1.根据线下核销的要求,在梅州市辖区内依法经营、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与活动;

  2.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回收企业旧机抵扣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要制定家电回收流程,鼓励制定家电回收补贴政策,直接补贴给消费者,不得纳入政府补贴资金范围。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提供家电“以旧换新”证明,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并汇总报银联商务;

  4.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5.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并做好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6、做好审计材料整理: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收旧”协议(凭证)及旧家电照片(每件提供至少2张能显示旧家电特性的照片)、购买人的证件复印件、新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垫付补贴凭证等纸质资料。

  (三)报名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报名申请(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提供2022年1-8月销售总额、自评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宣传计划、企业配套活动的优惠政策、家电回收流程、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预计销售成效、所需财政资金等);

  2.“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和具备配送到我市镇街一级的证明材料;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6.家电销售企业需提供具备回收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家电销售企业委托第三方回收企业的,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7.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

  (四)确定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

  银联商务对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确认,将相关报名情况向市商务局报备。

  五、风险控制

  1.企业在活动期间需遵守活动规则,如后台数据监控、现场巡查等发现疑似刷单、套现等违规行为,银联商务要核实情况并反馈,如确认存在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并将保留对企业追责的权利;

  2.为将更大力度的惠民举措切实落到更多用户,控制职业“黄牛党”恶意套利、损害消费者和企业权益的行为,活动将采用活动专用POS机具作为活动支付工具。

  六、其他事项

  1.参与企业须按要求布放家电“以旧换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并配合提供合法的活动图片。组织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企业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活动宣传;

  2.参与企业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企业要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3.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参与活动家电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宣传推广。为扩大梅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影响力,提升民众参与度,活动组织方及参与企业要通过相关官方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门店宣传物料、朋友圈等开展宣传推广,并对活动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5.加强统计分析。活动期间,银联商务对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1、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企业报名表;

  2、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

  3、回收旧家电主要零部件完整性规定。


附件1

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企业报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对外经营名称

(招牌名称)

是否具备回收资质

统一社会代码证号

是否委托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

受委托进行回收企业注册名称

委托回收业务合同编号

门店所在行政区

经营门店地址

商标使用许可

是否能与门店其他优惠叠加使用

活动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企业客服电话

举例

梅州市XXX公司

XXX







梅州市

允许

张三

1343543XXXX

0753-22....
































附件2

梅州市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

活动参与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加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则要求:

  一、承诺以下事项

  1.“以旧换新”的新家电产品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或活动优惠价。

  2.加强销售网点现场管理,杜绝商场内出现非法中介人员或驻店厂商人员向家电购买人兜售旧机或凭证。受理补贴券交易的收单编号注册主体与参与企业主体一致。

  3.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名称、发票号码等。确保购买新家电的发票金额与该笔订单交易的金额一致。

  4.在消费者核销购买商品时,仅用于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类家电,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本企业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组织方可立刻取消企业活动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

  5.办理补贴手续时,认真核对家电购买人回收凭证信息,承诺规范使用补贴资金,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补贴资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主动制止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违反活动规则、恶意骗取优惠的行为。

  7.承诺规范使用补贴资金,按规则核销领用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券。

  8.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支持,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组织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企业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

  9.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活动组织方,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规定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新购家电的销售单据有购买人的正楷签名,且发票抬头须与旧家电所有者(即新家电购买人)姓名一致。

  二、组织方有权通过后台技术手段监测营销活动实施,如发现企业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方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具体判定依据和结果以组织方认定为准。

  三、因本企业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企业自行负责解决,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正文至此)

  负责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回收旧家电主要零部件完整性规定

  一、电视机

  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二、空调

  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三、洗衣机

  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四、冰箱

  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五、电脑

  液晶屏、机壳、电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六、手机

  电池、金属、元器件、液晶屏等主要部件齐全。

  七、电饭煲

  外壳、印刷电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

  八、热水器

  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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