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据
根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省分配至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进智能家居产品的“焕新”,梅州市开展了2024年“梅品惠”消费品(智能家居)“焕新”促消费活动,旨在通过政府引领、市场驱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激励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智能家居产品的“焕新”行动,以此实现消费升级与绿色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面开展智能家居“换新补贴”活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
四、补贴优惠券标准和规则
(一)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或无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上述品类每类产品仅可补贴1件,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用户使用规则
1.补贴优惠券自领取后3个自然日后将失效;消费者在页面重新领券后再使用,单消费者最多支持失效重领3次;
2.单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补贴优惠券,优惠券作用于具体品类,不可跨品类使用;
3.补贴优惠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4.如发生退款,名额视作已使用,补贴优惠券无法退回;
5.补贴优惠券主要在线下门店消费,限量限时发放,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6.如涉及一二级能效(水效)产品品类,系统发放两种补贴,但仅可使用该品类中一张补贴优惠券,购买完成后剩余补贴优惠券视为无效。
五、活动平台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用于校验消费者领取资格、发放云闪付补贴优惠券、针对补贴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等功能。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在补贴优惠券申领过程中校验消费者是否具备本市的发放资格,在申领后,平台将消费者资格视为已使用。
六、补贴优惠券补贴申请条件
(一)补贴优惠券的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期间,补贴优惠券申请人需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的三要素验证注册,再进入活动页面针对选择指定的家装厨卫品类领取补贴优惠券。
七、补贴优惠券申请和发放路径
(一)发放优惠券
1.消费者进入“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注册。
2.实名注册成功后,选择指定品类→点击申请优惠券→成功领取该品类的补贴优惠券。
(二)购买家装厨卫支付货款
1.消费者成功申领到补贴优惠券后,在活动门店购买参加活动门店,付款时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或微信付款码。
2.门店店员使用活动专用POS机完成收款,后台根据产品对应的优惠券对消费者基于8.5折优惠,如涉及1级水效产品则为8折优惠,单笔最高优惠2000元。
(三)活动商家填写交易信息
1.付款成功后,消费者应提供相应支付凭证和个人信息(购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给活动商家。
2.活动商家根据消费者手机号码,在商家后台查到消费者的补贴优惠券申请记录,填写交易信息(购买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发票信息等),并上传消费图片材料(商品发票、POS支付签购单凭证、能效水效/产品图片、开工登记表等)。
八、注意事项
(一)购买活动产品须如实开具发票,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
(二)针对智能家居品类的申领,每个品类共发放一张8.5折补贴优惠券,如涉及一二级能效(水效)产品的品类,则发放一张8.5折补贴优惠券(二级能效水效)和一张8折补贴优惠券(一级能效水效)。申请的品类只允许使用1张补贴优惠券,单笔最高优惠均为2000元。
(三)申请本项补贴优惠券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合作平台和执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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