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商务局 政策法规及解读 关于印发梅州市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16-09-27 11:28:20   浏览:-
字号:

梅市商务[2016]6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梅州市商务局

2016927

 

 

梅州市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16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广东省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粤商务电字﹝20161号)等重要文件的精神,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结合梅州实际,特制订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一区两带”发展新格局,落实“两大政策”,扭紧“三大抓手”,坚持“服务民生、服务产业、服务市场”的发展方向,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协同配合、地区发展与城乡统筹相互契合。

(二)发展目标

2025,预计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交易额15%以上。形成多层次的电商发展平台,建成1-2个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10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50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

二、发展思路

(三)巩固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引导我市优势行业中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专业化电子商务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支持个体网商向电子商务企业转型。支持传统工业和农业企业通过专业化网络平台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开展020营销,鼓励做大B2B, B2C, C2B等方式网络销售。

(四)加快搭建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

支持我市优势专业市场加快发展,重点在陶瓷、电声、机电制造、电子信息、特色农产品等领域打造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地区、企业间合作,引导现有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转型。争取在文化、旅游、物流、教育、医疗、金融等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

(五)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扶持壮大电商龙头企业,支持品牌效应强、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程电子商务。鼓励现有的电商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或利用第三方知名品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全市中小微网商抱团发展,搭建共同营销平台。大力发展本土B2B平台集群,积极拓展B2C平台规模,探索推进O2O模式应用,全面提升我市电商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六)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支持电子技术服务、中介服务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支持其整合国内外电子商务资源,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由单一服务向全流程服务延伸,提供策划、设计、物流、咨询、培训、营销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以自身现有业务为核心,吸纳不同环节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盟,形成品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对接,拓展业务空间。

三、发展重点

(七)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协会等农业组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销售。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流通企业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打造一批集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农家店。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探索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引导合作社、农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对农产品进行编码溯源,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大力发展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和其他农村服务业电子商务。

(八)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研究制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鼓励出口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金融服务、统计监测等一体化、综合化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设立分支机构和销售网络,参与境外资源开发,走国际化经营道路。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环节提供有效监管和服务,提高通关效率。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广一站式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优化园区内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流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

(九)引导发展社区电子商务

整合社区零售、缴费、家政、就业、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 统筹建设和改造社区生活服务网点, 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创新消费模式,实现信息咨询、家政服务、日用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日用百货、连锁超市、大型卖场等传统零售企业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经营模式,促进社区网络购物快速成长。鼓励企业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

(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加强专业化物流园区和功能区建设,优化物流节点设置,形成“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配送队伍和客户”四级网络节点布局。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商物流和仓储配送中心,有效整合电商和物流企业资源,形成电子商务与物流间的高效联动与协同。加强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GIS等信息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应用,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协同,优化资源。构建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创新。培育发展本地冷链物流,促进特色农产品冷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设施发展。

(十一)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打造网络化品牌。指导骨干制造业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引导传统制造企业拓展网络业务,利用互联网收集并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探索发展个性化定制。引导现有的产业性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转型,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准备。

(十二)构建配套服务体系

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方式,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建设电子商务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力争技术安全保障体系与电子商务应用体系规划、设计、建设实现“三同步”。健全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强化电子商务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深化电商统计分析与数据应用。加强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等级评定,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电子商务重大事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统筹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落实目标任务,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着力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相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制订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将电子商务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并配合省、市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十四)突出政策扶持

制订出台市级扶持政策,推动各县(市、区)制订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支持人才培训、项目孵化、贷款贴息、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国家、省各类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和项目,用好各级扶持发展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落实好各级在税收优惠、支持研发创新、妥善解决用地问题等鼓励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撬动和引导效应,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加强人才培养

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推进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鼓励举办电子商务高级研修班,培养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培训基地,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创新人才。加大电子商务优秀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的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完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的大众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