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台21日11时34分发布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依据《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10月21日11时50分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请各县(市、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预案及《梅州市防御第22号台风“海马”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防台防汛工作,已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的县(市、区)要全面实行停课、停工、关闭旅游景区等应急措施,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