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全景图
梅县区丙雁大堤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长度5公里,总投资约3亿元
五华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华城镇村村通自来水厂总投资超2.5亿元,铺设供水管道143.3公里,目前日供水量约4.2万立方米)
五华县岐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配套建设休闲广场,改善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
2016至2018年三年间,我市实施804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总投资33.63亿元,受益农村总人口407.87万人。2019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2010个自然村已实现全部行政村自然村通集中供水;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204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集中供水,全域13205个自然村实现11162个通集中供水,自然村集中供水率达85%……一个个数据彰显着我市过去五年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亮眼成绩。
回眸“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共投入各类水利资金约133亿元,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水资源保障、农村水利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项目建设,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大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乡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激活。
不断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大提升
高峡出平湖,韩江现明珠。今年1月13日上午10时50分许,随着泄水闸闸门徐徐落下,广东梅州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正式下闸蓄水,标志着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从此高峡出平湖,九龙展新姿。2月3日上午,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首台机组导水机构成功吊装到位,预示着该工程建设距离实现首台机组发电的目标越来越近。
水兴则邦兴,水安则民安。据悉,“十三五”时期,我市以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沿江重点区域和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加大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力度,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截至2020年12月底,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9.68亿元,占总投资的83.94%;完成省下达我市山区中小河流治理任务1810.2公里,新建1宗小(I)型水库(大埔县山丰水库),完成30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我市于2017年底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并于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了湖长制。2018年11月12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陈敏和市长、市总河长张爱军共同签发梅州市总河长令(2018年第1号)《关于在全市江河湖库开展“五清” 守护“最美家乡河”专项行动的通知》,高效推进“清四乱”“五清”工作。据统计,“十三五”时期,我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规模以上)的河流“四乱”问题共513个,于2019年经广东省水利厅认定已完成100%销号;从2020年6月起,对新发现和已销号的“四乱”问题进行滚动摸排,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9平方公里、治理崩岗112座、保护农田1220亩,受益群众100多万人。完成12宗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治理河长181.8公里。同时,我市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全力抓好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保护、生态流量管控、节约用水宣传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 编制《梅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梅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梅州市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等规划方案,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规范,水资源保护持续向好。
积极推进民生水利
不断增进百姓福祉
“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大力解决农村人口饮水问题,不断激活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完成3个省级水利示范县、2个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中小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城乡机电排灌建设加快推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0.63万亩,进一步改善107万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完成2020年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投资5.38亿元,解决了22个行政村524个自然村15.59万人的集中供水任务,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得到解决,顺利完成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市水务局的任务;全面完成9宗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共完成投资1.23亿元;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市下达资金8.56亿元,完成投资8.17亿元,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和移民生产开发工作,不断提高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移民扶持等一个个民生水利项目在我市落地开花,涓滴之力汇聚成水利为民的磅礴伟力。
高质量规划建设碧道工程
实现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提质增效
2020年4月,我市印发实施《梅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总投资匡算27.46亿元,规划建设碧道1940.1公里。按照“1年快速启动、3年成形、15年全覆盖”思路分阶段推进,规划到2022年,梅州碧道主体结构基本成形,到2035年,基本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碧道网络。“十三五”期间,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碧道项目建设共完成投资7.38亿元,建成碧道79公里。目前,全市碧道建设亮点纷呈。省碧道试点梅县区丙雁大堤景观提升工程已完成,结合客都人家康养文旅项目,串联沿线文化旅游景点,初步呈现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兴宁市以水为轴,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打造“两镇五村”麻岭河碧道。蕉岭县深度挖掘和利用寿乡深厚的生态资源禀赋,以水为轴,打造石窟河“寿乡画廊”特色碧道。平远县石正河、河头河碧道工程结合河道综合整治,打造成老百姓假日出行首选的“网红景点”,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
助力梅州苏区振兴发展
展望“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规划推进254项总投资规模为462.08亿元的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其中“十四五”投资规模246.83亿元。进一步完善1450公里、估算投资34亿元的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规划,并积极争取其中的23宗长256公里集雨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项目纳入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梅州市城乡供水保障规划》,加快水源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进丰顺县新区供水工程、兴宁市石壁水库扩建工程等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提高城乡安全供水保障能力;积极配合推进韩江梅江干流治理,摸查沿江的县城、重点镇、中心镇等重要堤防31宗治理长度165公里纳入正拟编制的韩江治理规划;编制《梅州市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梳理全市22宗中型灌区改造工程,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推进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的2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迈好开局第一步,我市水务系统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抓好水利项目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做好水旱灾害防御,认真谋划项目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助力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今年我市计划投入各类水利建设资金约23亿元,将加大力度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治理、灌区改造提升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重点完成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投资9.19亿元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81.3公里碧道建设;继续做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的实施,解决1056个自然村26.46万人集中供水任务;做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2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工作等。同时,围绕国家关心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规划变成计划,变成建设项目,努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助力我市振兴发展。
通讯员:温友君 李观勇
【水法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河道管理应当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三条 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村、居所在河段的采砂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由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非法采砂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节水科普】
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
2021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1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Valuing Water”(珍惜水、爱护水)。我国纪念2021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家庭如何节水?
人们的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
生活用水来之不易,应节约使用。家庭节水,应更换或使用节水器具,如单功能增压沐浴喷头、起泡式水龙头、节水型坐便器、节水型冲水箱等。同时,养成节水好习惯,如集中清洗、沐浴时尽量减少时间、出门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刷牙时关闭水龙头、一水多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