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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3-07-25 14:47: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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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下午,市水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贯彻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启动我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燕作了动员部署,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陈志年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通报我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结合本部门职责,提出强化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工作的方法措施。

  会议指出,河湖安全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水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更有力、更紧密的执法协作,不断提高法治思维,高效利用法治方式保护河湖生态健康,维护河湖水域秩序。

  会议强调,我市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一要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河湖岸线、涉水项目、取水用水、水土保持等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梳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确属违法的,要应立尽立,依法查处。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作用,实现各部门协同一体推进,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案件台账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共同查处。

  市水务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市高陂建管处、梅州水文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局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有关股室及水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