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合水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及要求已全面完成相关的工作,我局于2008年3月28日组织市机构编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保局等有关单位人员,成立了初步验收小组,对其进行了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小组一致认为,合水水库管理处体制改革验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情况属实,已基本符合《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粤水管[2007]13号)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达到了水管体制改革的预期目的,经初步验收小组成员独立打分,综合评分为93.27分,综合评价为优秀,同意通过市初步验收,并向省水利厅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