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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堤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简介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9-03 15:07: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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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作为《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在全省如火如荼的展开。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同志指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这是对全省正在实施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作出确切的定义和准确定位。梅州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程一直高度重视,把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作为切切实实为梅州人民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经过多年的建设, 梅州城区“一江两岸”建设已日趋完善,梅江南堤、北堤工程在近年抗击“格美”、“碧利斯”等洪灾中,起到了很好的防灾减灾作用,当洪峰经过时,城区居民安居乐业,从过去“抗洪”到今天的“看洪”,充分体现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梅州大堤的基本情况
梅州大堤位于梅江中游,上游集雨面积8152平方公里,是捍卫梅州市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枢纽中心的重要堤围,是我省十大堤围之一。梅州大堤由南堤、北堤、东堤和西堤(程江堤)组成,全长39.52公里,其中南堤12.11公里,北堤7.51公里,东堤7.8公里,西堤12.1公里,捍卫城区面积58平方公里,37.9万人口,固定资产400多亿元。梅州大堤南堤、北堤、东堤由梅州大堤管理处负责管理,西堤(程江堤)由梅县管理。2003年,梅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梅州大堤列入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按50年一遇标准加固改造,其中西堤(程江堤)由梅县负责建设(建设起止年限2001—2004,2004年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
二、梅州大堤建设史
1986 年7月,梅州市遭遇7号强台风,境内梅江及其支流程江河堤决口16处,8万居民困于泽国,梅州城区被洪水淹了5天5夜。正是这次台风让梅州人痛定思痛,从此开始了对梅江堤防的修筑和加固,而且锲而不舍地坚持一干就是10多年直到今天。梅州地处粤东北山区梅江中游的河道盆地,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频发。历史上梅州市的防洪工程极为简陋,防御标准低。1986年以后,对梅州大堤进行了新修和加固,堤防标准达到了20年一遇。但随着城市发展,这一标准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从1993年起,梅州市把“一江两岸”改造作为水利防灾减灾的重点工程摆上了重要位置。
  然而“一江两岸”改造建设需要投入大笔资金,靠“吃饭财政”解决显然不现实,梅州市委市政府敢为天下先,大胆寻求新的思路与办法。把“一江两岸”改造大胆推上市场,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以地换堤,以地生财来激发社会投资,走出了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堤防建设新路子。
  在实践中,梅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筹资进行防洪堤围改造,用堤外滩涂地给予企业补偿,把地交由企业自行开发,并对承担改造费用的投资方,从滩涂地征用、开发等方面给予优惠。通过严格筛选,市里最终从全市企业中确定了实力雄厚、资质较高的4家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分段建设,包干负责,充当了“一江两岸”建设的主力军。4家企业共投资3.39亿元,改造堤围近20公里。
  为了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让有限的资源和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坚持堤围改造与企业经营“双赢”的原则,把堤围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吸引企业更多投资。一方面堤围按照50年一遇~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改造,确保河道经得起特大洪水的考验;另一方面对城区河道进行裁弯取直,尽可能利用兴建堤防工程中的闲置滩涂地,把其补偿给投资者开发经营,使投资者有所收益。据统计,4家企业共开发滩涂地785亩,新建了客都新村、沿江金岸、沿江半岛等8个高标准的住宅小区。
  伴随着“一江两岸”的改造,梅州大堤实现了堤、路、桥、湖、灯与沿江建筑,园林绿化,园林小品的有机结合,营造了滨水城市的景观,城市品位得到提高,梅城建成区由建市之初的8平方公里扩大到了现在的28.27平方公里。
  梅州人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回报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一江两岸”建设,被水利部誉为城市堤防建设的“梅州模式”,2003年被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3年10月,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在梅州召开,梅州经验被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推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同志说,梅州能够做好的事情,广东其他地方没有理由做不好。
三、梅州大堤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梅州大堤是广东省十大堤围之一,防灾减灾体系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部分组成。
(一)工程建设
1 、梅州大堤南堤起于梅县机场,止于南堤马鞍山,全长12.11公里。按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建设起止年限1993—2004年,总投资24847万元。梅州大堤南堤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由省水利电力厅粤水电管字[1995]16号文批复,省计划委员会以粤计农[1996]125号文批复同意南堤加固建设。加固工程于1993年9月开始动工,至2004年底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达到50年一遇设防标准。累计完成投资24847万元,其中国债投资4000万元,省级拨款1500万元,市级拨款220万元,以地折款18747万元,其他380万元。
2 、梅州大堤北堤起于城北张七凹,止于公度中学,全长7.51公里,按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以50年一遇标准加固堤围5.5公里,建设起止年限为2002—2005年,总投资17251.01万元。该工程分为二期:一期工程为黄塘河出口至周溪河出口3.545公里加固工程由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农[1999]714号文同意加固改造,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粤水基[2000]34号文批复,按100年一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工程总投资6006.13万元。二期工程为梅州大堤北堤防洪排涝工程已由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农[2003]1026号文批复同意加固建设,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粤水基[2004]46号及粤水电[2004]87号文批复,工程总投资11244.88万元。北堤加固改造工程于1998年12月动工,目前基本完工。
3 、梅州大堤东堤位于梅州市区以东的梅江左岸,起于东山中学校友楼,止于芹黄黄坑山,全长7.8公里。按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建设起止年限2004—2006年。梅州大堤东堤工程由省计划委员会粤计农[2002]1147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粤水基[2003]51号文批复,工程总投资16535.49万元。
东堤工程于2002年1月动工,目前已完成东山中学段0.5公里,港务局至秀兰大桥约1.3公里;秀兰大桥以下6.1公里将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
(二)非工程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同样的洪水规模对经济社会的损失也是不断加大,新形势对防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区防洪工程标准虽然提高了,但只能防御设防标准内的洪水,对超过防御标准的洪水仅靠工程措施是不够的,需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才能防御超设防标准的洪水。非工程措施是指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以及直接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以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为目的的措施。非工程措施是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洪工程措施充分发挥效益。市委、市政府在不断加强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1 、落实城区防洪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落实城区防汛责任制的通知》(梅市办〔1998〕14号),明确了南堤、北堤、西堤的防洪责任单位分别由市直有关单位、梅江区和梅县担任,市政府每年下发文件明确三条堤围的防汛责任人。把发生洪水时各堤段的防守责任落实到各有关单位,明确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上堤巡查,发生险情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发生超防御标准洪水或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组织群众转移。梅州大堤的有关防洪责任单位都落实了责任制,在每年抗击台风的时候,市直和梅江区、梅县的防洪责任单位按照要求都组织了防汛队伍上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保证了梅州大堤的安全。
2 、制度详细的防洪预案。梅江属山区河流,洪水形成快,短时间内就能到达城区,一旦形成特大洪水,从五华河子口到达梅州城区仅20小时,因此,制订可操作性强的防洪预案是减少洪灾损失的重要手段。梅州大堤防洪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抗洪抢险组织机构及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预案启动的时机,人员转移方案等。
3 、储备充足的防汛物料。“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充足的防汛物料是保证防洪安全的物质准备。梅州大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备足防汛物料,一是在堤上选取合适的地点大量储备防汛砂、石,在仓库大量储备编织袋、土工布;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储备,即与大型沙场石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沙场石场在汛期储备一定的沙石,专门用于防洪时的应急需要。两种方式结合,保证梅州大堤的防洪需要。
4 、加强宣传,提高防洪意识。《防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参加抗洪抢险的义务。现在河堤牢固了,但是并不等于可以高枕无忧了,因此,参加抗洪抢险的精神不能丢,防范洪水灾害的警惕性不能减弱。在做好各项预案的同时,也要加强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在万一遭遇特大洪水时才不会惊慌失措,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