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梅市机编办[2008]4号文件批复,同意市水利局撤销水利基建科、工程管理科,重新设立建设与管理科、农村水利科;人事科更名为人事监察科;科教与综合经营科更名为科技科。内设机构调整后,人员编制、科级领导职数不变,其职能按梅市水人[2007]29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