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梅市水[2008]10号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强化我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我局经研究决定在原有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增加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问题举报机制,旨在发动全社会都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功能的正常发挥和运用。
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可以是在建的或已建成的,也可以是年久失修的、自然灾害损坏的或人为破坏的,还可以举报在我市范围内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的涉水工程。对单位或个人、实名或匿名的举报我局均受理,并将尽快核实处理,核实处理情况将反馈举报单位或个人。举报方法可通过书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和面谈等形式进行。
联系地址:梅州市金利来大街18号梅州市水利局8楼
受理单位:梅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邮政编码:514031
举报电话:0753-2211520&&&& 13823821085& 13318128788&&&&&&&
举报电子信箱:lhx19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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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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