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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其他文件 给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参建单位的公开信
给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参建单位的公开信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5-19 01:16: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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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各参建单位:&&
你们好!首先向你们和奋战在建设第一线的工程施工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对你们为工程建设付出的辛苦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史上投资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的重大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消除沿岸百姓的心头大患,给沿岸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环境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项目的争取来之不易,凝聚着省委、省政府对梅州山区的关爱和支持,凝聚着市委、市政府对梅州百姓的庄重承诺。
多年来,由于韩江、梅江沿岸堤防标准较低,每遇较大洪水,轻则内涝受浸,重则崩堤溃坝,沿岸百姓深受其害。多年洪涝灾害的肆虐犹在昨日,教训深刻。
为根治这一水患,建成高质量的防洪屏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日知书记、李嘉市长亲自担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陈小山副书记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了《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水利局联合在重点堤围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并通过对工程进行 破坏性 检查和立碑示警等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希望你们在工程建设中,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把这一工程建成 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 我们希望,各参建单位要树立廉政意识,恪守廉政纪律,把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坚决杜绝各施工单位利用项目建设之机向项目法人及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一经发现,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的资格;各项目法人和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索要施工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一经发现,坚决按党纪政纪予以处理。我们希望在重点堤围建设中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我们坚信,通过全市各级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按质按时完成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给沿岸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时,欢迎你们对工程建设、管理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投诉电话:0753-2211580、2229678。
祝你们事业兴旺,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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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9 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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