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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其他文件 关于做好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立碑示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立碑示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7-18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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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江堤指[2008]4号
各县(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指挥部: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梅州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指挥部成员会议的有关要求,每项每段重点堤围建设工程在建设之初,都要通过立碑示警的形式(应急除险段及示范段要补做),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历史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碑的主要内容(见附图):
1 、建设堤围的基本情况:堤围名称、起止范围、长度、保护人口数、捍卫耕地面积。
2 、堤围建设情况:施工周期(开工和预期竣工时间)、建设标准。
3 、参建单位及负责人: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人;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代表;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县(市)挂点领导。
4 、工程监督管理举报电话(市指挥部: 2211520 ;县级举报电话)
二、立碑的形式:
1 、施工期间,用监督牌;
2 、竣工以后,用石刻碑。
三、立碑的格式
立碑采取全市统一标准尺寸的方式进行。
(一)监督牌尺寸:长×高=2.0×1.3
(二)石刻碑尺寸:
1 、碑体:长×高×厚=1.0×0.7×0.2
2 、台基:长 ×高×厚=1.4×0.3×0.4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做好立碑示警工作的开展,及时公布县级工程监督管理举报电话和做好立碑示警的宣传工作。各县(市)指挥部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重点堤围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00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立碑样式
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公示碑(牌)
×××河堤起于×××,止于×××,全长××公里。工程于×年×月开工除险加固建
设,(计划)于×年×月竣工, 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
参建单位及负责人:
挂点领导:×××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负责人:×××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法人代表:×××
设计单位:××× 设计人:×××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人:×××
工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 梅州市:(0753)2211520
×× 县(市):××××××
×年×月×日
××县(市)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