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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赣桂湘闽五省(区)深化跨省(区)水环保合作 力争跨省治水规划纳入国家规划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15-04-20 15:1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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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国务院近日颁布的“水十条”提出,完善流域协作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广东河网密集,与周边多个兄弟省份山水相连。7日—16日,副省长许瑞生代表省政府,率环保、水利、国土等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西、广西、湖南、福建,分别与4省(区)政府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深化跨界环保交流合作。

南方日报记者全程随行了解到,4场座谈会除了让广东与4省(区)在加大跨界污染整治力度上继续加强了共识外,还强调建立长效机制——如在共同争取跨省流域治理规划纳入国家规划、共同把好产业转移关,从省际环保合作拓展到产业经济合作等方面,均得到了积极响应。

“跨省治水”如何争取国家支持?

粤赣

拟共同推进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与保护试点,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

粤桂

拟将九洲江流域纳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和跨省流域水污染治理与保护有关项目

粤湘

拟对武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控在经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倾斜,力争纳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粤闽

提请将梅江上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纳入中央振兴苏区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

变化

省市县协作应对突发事件

近年来,广东与邻省积极构建跨省水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在省级部门层面,近年来,广东省环保厅与广西、湖南、江西、福建四个相邻省份环保厅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联合监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会商和交流等机制。

此外,省界毗邻市(广东河源市和江西赣州市,广东韶关市、湖南郴州市和江西赣州市,广东肇庆市和广西贺州市,广东湛江市和广西玉林市,广东梅州市和福建龙岩市、江西赣州市)环保局也签订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目前,跨省界河流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省、市、县三级协作机制已初步建成。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广东与邻省先后联合处置了广西贺江铊污染、湘粤交界断面水质异常等多起跨省界污染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妥善,未对下游水厂取水造成影响,有效保障饮水安全,并通过监察工作会商机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环境安全。

广东省环保厅介绍,目前广东入境河流桂粤西江、赣粤浈江保持水质较好。在九洲江流域,2014年石角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Ⅳ类好转为Ⅲ类,氨氮浓度下降21.5%。不过,跨省河流污染形势仍较严峻,不少河流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与目标水质尚有一定距离,如闽粤梅潭河、桂粤九洲江、赣粤寻乌水和湘粤黄圃河水质长期超标。

呼吁

打破治水行政界线

许瑞生在座谈会上多次表示,广东首先将切实管住、管好省域内河流污染,做好自身整治。

在九洲江治理上,去年广东省财政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划拨了3亿元合作资金,划定了鹤地水库周边畜禽禁养区,湛江市清拆养猪场58户、清理生猪8000多头,新建石角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镇级垃圾转运站等一系列污染治理设施。

此外,广东省还承诺,对流域内有关企业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环境保护法》处罚,同时责令按《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公开;如果是非法私人作坊,将查清楚土地出租者的责任并进行处理,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

许瑞生说,此次交流既是探讨环保合作,也是向兄弟省份学习取经的过程。座谈会上,除了谈到各省加大跨界水环境的监测与治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环保准入、加大环境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之外,兄弟省份不少创新做法也引起了广东与会者的共鸣。

“以往我们与广东的跨省环保合作多是在环保部门层面之间进行沟通,这次是由省政府层面组织的交流对话,还是第一次。”湖南省环保厅一名干部表示。不少与会干部认为,按照自然规律,江河须以水系为单元来治理,而目前治水需依靠行政的推动,这就意味着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行政区域的界线,互通有无。

共识

力争跨省治理纳入国家规划

跨省环保治理需要突破行政界线,尤需规划引领。4场座谈会上,广东均与邻省均积极沟通商议将跨界江河治理纳入国家的有关规划以及项目,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

目前国家有关部委已将鹤地水库保护纳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两省区商定,将积极争取将九洲江流域纳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和跨省流域水污染治理与保护有关项目,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上述粤桂九洲江流域规划的成效产生了示范效应,广东与四省(区)接下来将就珠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粤湘)、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跨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粤赣闽)、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与保护试点等工作,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合作开展跨省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了规划统领,邻省(区)也可共同探索制定上下游地区产业发展布局。

在粤闽治理梅江中,两省政府均同意,将梅江治理与振兴苏区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两省提请将梅江上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纳入中央振兴苏区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粤赣拟共同推进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与保护试点,争取国家配套资金支持,合作开展跨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粤湘两省则计划对武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控在经济、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给予倾斜,联合编制《珠江上游北江段武水河流域重金属防治规划》,力争纳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争取国家层面支持。

此外,流域上下游省份对跨省界河流交界断面的水质目标要求不同,直接影响了跨省界污染源综合整治水平。对此,我省提出推进建立跨省界断面水质目标,流域上下游省份统筹协调水环境功能区划,建立一致可行的跨省界断面水质目标,在此基础上建立跨省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优化流域水质监测断面和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共享水文、环保等信息,必要时可以共建监测站点,在采矿、环保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监测。

前景

以环保合作助推跨省经济

环境保护离不开经济发展,在4场深化环保合作的座谈会中,如何以水环境保护合作为契机、将跨省合作拓展到更广阔的环保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实现经济与环保的良性循环,引发了大家的思考。例如,相邻省份是广东产业转移的主要去向,如何防止污染随产业转移到跨省区域?对此,我省承诺,广东将严把产业转移关,对广东转移到邻省的企业,要求其环保工艺水平至少要提高一个档次,并通过省际间互通企业环保信息记录,共同把关,邻省间也要协调好跨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口径的统一。

各兄弟省份纷纷对此表示赞同,并提出扩大省际间的交流合作,从水环保拓展到更多领域。

广西提出,希望广东加大对广西发展生态经济的帮助,调整经济结构,使环保与经济发展由“相克”变成“相生”,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设生态基础设施,加大生态城乡的建设,吸引更多研发服务型企业到广西来。

湖南省则提出湘粤两省在环保技术上可以加强合作,取长补短,湖南省的高校在环保特别是重金属矿山治理的技术、理论等方面有优势,双方环保合作可以达到发展环保治理产业与跨界环境保护的双赢。

福建省也对广东提出的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表示积极响应,拟共同加大对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与治理,探索黄标车信息两省共享的机制,防止黄标车跨省转移。此外,我省还提出,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政策,闽粤保护好海上丝绸之路海岸带的环境,共同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南方日报记者谢庆裕发自江西、广西、湖南、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