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梅州大堤管理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8日
文号: 梅市府办〔2007〕71号
关于印发梅州大堤管理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大堤管理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八日
梅州大堤管理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保证梅州大堤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梅州大堤防洪屏障作用,确保梅州城区安全度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20号)的要求,结合梅州大堤管理处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确保梅州大堤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保障城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的目标。按照“效益优先,建管并重,责权利相统一,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梅州大堤管理处主要负责南、北堤保养和管护工作,确保河堤防洪安全。主要工作是:按照二、三级河道管理标准分别对南堤、北堤及电排站、涵闸等河堤配套设施进行巡查、维修、养护和白蚁防治;收集整理水文、水情资料;汛期做好堤防防洪工作,并承担梅州城区防汛指挥协调的任务;做好梅州大桥至七孔闸段行洪障碍物、江面漂浮物的清理打捞工作;做好大堤险工、险段的处理。东堤建成后由梅州大堤管理处管理。
(二)准确划分性质,严格定岗定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20号)的规定,梅州大堤管理处为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财政部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进行测算和设置,由梅州大堤管理处按程序专项报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和市水利局核定。
(三)深化内部改革,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69号)精神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资源,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和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人才管理机制,降低工程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梅州大堤管理处为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拨给,其编制内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市财政保障,年度经费标准按当地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岁修经费由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
(五)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市水利局和梅州大堤管理处要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广开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对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流的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对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离退休人员待遇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具体按粤府办〔2005〕20号文执行。
三、改革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编办、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水利部门要主动牵头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部门认真做好梅州大堤管理处职能配备、机构设置、定岗定员等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建立合理、稳定的水管单位财政供养保障机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考核、聘用和安置的有关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四)明确目标时限。为确保工作进度,梅州大堤管理处的体制改革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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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水利 体制 改革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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