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和汪洋书记6月24日视察梅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彰显后发优势,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动绿色崛起对梅州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
绿色崛起,就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经济崛起为核心,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以社会建设为基础,以政治建设为保障,把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转化为具有重大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发展优势,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和最合理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梅州在青山绿水中异军突起跨越发展的、具有梅州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现阶段,主要是以“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为突破口,努力推动梅州从工业化初期直接进入后工业化社会。
推动绿色崛起,是梅州继续解放思想的重大成果,是结合梅州实际对科学发展模式积极主动的探索,是“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的深化和提升。2003年以来,我市确立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突出抓好建厂、办学、治水、修路、种树五件大事,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速,社会保持总体和谐,各项事业齐头并进。推动绿色崛起,就是在认真总结“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立足于梅州的自然禀赋和人文优势,立足于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加快建立完善低消耗的生产体系、适度消费的生活体系、持续循环的资源环境体系、注重社会公平的分配体系和开明进步的民主政治体系。
推动绿色崛起,对于梅州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推动绿色崛起,是省委赋予梅州探索全省山区科学发展道路的重大使命。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梅州踏上新的发展征程的根本指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广东要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省委明确要求,梅州作为广东省北部山区的重要城市,在全省振兴东西北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必须勇敢地担负起全省山区市探索科学发展道路的历史重任。推动绿色崛起,就是梅州顺应时代潮流、探索发展新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二)推动绿色崛起,是梅州彰显后发优势、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梅州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积淀、和谐的社会氛围,但远离中心城市,地处韩江和梅江的水源聚集地,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发展区。继续走粗放型发展的传统老路,不仅会制约梅州的发展,更会严重制约梅州自身优势的发挥。因此,只有推动绿色崛起,梅州才能扬长避短,把握现代文明变革的主进程,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消极因素;只有推动绿色崛起,梅州才能充分发挥自然禀赋和人文优势,提升长远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集聚发展要素;只有推动绿色崛起,梅州才能避免走发达地区曾经走过的弯路,跨越低端工业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阶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动绿色崛起,是梅州实现科学发展、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一个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同步发展。因此,只有坚定不移地推动绿色崛起,破除对传统工业化的迷信,超越传统工业化的路径,才能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才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才能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推动梅州从工业化初始阶段更快迈向后工业化社会。
(四)推动绿色崛起,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提高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不仅要追求经济发展,而且要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减少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社会成本,更加妥善地解决民生问题。因此,只有坚持用解放了的思想和广阔视野,推动绿色崛起,突破发展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让山区群众真正过上宁静、祥和的美好生活。
二、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培育绿色产业,增强文化实力,提升民生质量,完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与传统模式不一样的绿色崛起新路,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梅州。
(二)战略目标:勇担全省山区探索科学发展道路的历史重任,努力建设成为广东的生态、文化、平安名城和绿色现代产业基地。
力争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基本建立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的绿色崛起之路,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生态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人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位居全省山区市前列。
——生态优美、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更加优化。市域城镇体系更趋合理,乡村面貌明显改观。中心城市能级大幅提升,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生态更加优美,环境质量更加良好,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城乡环境。生态宜人,服务完善,生活多彩。
——依赖资源、粗放增长的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经济结构得到优化,生态产业初具规模,新型特色支柱产业壮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初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工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约发展的重要载体。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自主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和产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3%以上,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民生环境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建成教育强市,人的素质全面提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农村人口大幅减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保持低生育水平,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乡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平安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普遍得到保障。
——统筹兼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较为完善,统筹兼顾的利益协调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干部考评体系和办法全面推行,民主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科学运筹、兼顾各方的工作格局得以确立。
(三)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优先,宜居带动宜业。通过建设宜居城乡,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集聚发展要素,吸引高端人才,培育绿色现代产业,走出区位劣、经济差、人才缺、边缘化的恶性循环。
——坚持错位发展,科学利用资源。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律和经济规律,依托自身优势,转变发展方式,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现特色发展。
——坚持民生为重,促进社会和谐。从“重物轻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制度创新,增强发展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市场体系,创造平等竞争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绿色崛起的强大合力。
——坚持深化研究,不断探索完善。围绕加快形成符合绿色崛起要求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和体制机制,鼓励先行先试,注重总结积累,完善思路举措。
三、建设宜居城乡,增创发展优势
(一)优化生态环境。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巩固提升以青山、绿水、蓝天为标志的梅州生态优势。按照生态发展区的主体功能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以森林、土壤、水、大气等为重点,严格实施环保规划,继续推进“绿色工程”建设,强化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构建全省重要的山区生态安全屏障。2011年前,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林业生态县,4个以上县(市、区)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小康示范县”,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切实抓好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大产业发展的污染控制。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快发展核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防治地表水污染,加快市区、县城、中心镇和各类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的完善和建设,抓好梅江、韩江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构建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问责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推行节能节地减排工作排名制度,确保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二)提高城乡品位。建立全市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坚持以城带乡,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城市实力,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把梅城建设成为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人口超过50万人的粤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初步形成一个主城区和若干个功能城镇组成的城市群落。彰显梅城的区域特色,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初步形成森林围城的生态景观和出行方便、生活舒适、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形态。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活动,在全市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
(三)推进平安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政治安全、治安安全、公共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统一规划建设市、县城区停车保管场所,加强城区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加大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和管理力度,70%以上安全文明小区实现刑事零发案,城区住宅小区90%以上实行物业化管理。加强群防群治,实现“镇(街)有联防队控面、村(居)有治保会防线、组有巡逻队守点”,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联动联防体系。构建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镇级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对各种重特大事故和灾害性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完善基础设施。抓住梅州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的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为重点,打通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江西赣州的交通大动脉,构建适应多区域合作的现代交通体系。加快县际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促进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以梅江、韩江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航能力。争取立项改造梅县机场,增加航线和航班,提升航空运输能力。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构建能源保障体系。
四、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发展竞争力
(一)培育绿色现代产业。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治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突出发展特色优势制造业和资源型产业,以骨干企业为重点,以大项目为抓手,做大做强烟草、电力、矿业、汽车配件、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陶瓷等传统产业,逐步建成全省重要的卷烟生产基地、电力生产基地、多金属加工基地、汽车零部件基地和电子信息(电声)产业基地。突出培育旅游先锋产业,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农业、工业的有机融合,把梅州打造成为全世界客家人最有影响力的旅游地区,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旅游品牌,广东最有影响力的自驾游目的地。大力发展金融证券、物流商贸、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医疗保健等现代服务业。按照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的定位,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壮大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养殖等八大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全省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供应中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骨干企业上市。
(二)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嘉应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主动引进、消化、吸收科研成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企业科技平台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完善自主创新的各项制度,对接省的定期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梅州创新指数。
(三)加快信息化进程。认真落实省市共建信息化框架协议,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产业优势,推进产品开发、设计及生产过程的信息化与自动化。大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实施网络民生、网络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在线化三大工程和数字家庭普及计划。加大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力度,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推广低成本实用通信技术和服务。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快农村信息化,缩小“数字鸿沟”。
(四)建设省级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按照“生态工业园、梅州新城区”的定位,与广州联手开发“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争创全省示范性转移园区。建立市县共建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整合各县(市、区)园区资源,把相关产业项目集聚到市级园区,形成结构优化、分工明确的产业集群。面向珠三角、海峡西岸经济区、港澳台和东南亚,主动承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及国内百强企业,把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更大的产业和项目落户示范园区。
五、增强文化实力,提升客都形象
(一)弘扬生态文化。坚持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活动,认真研究“宝丽华现象”,积极宣传宝丽华集团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重视文化、重视环境的理念,强化公众的协调发展观念、环境价值观念、生态道德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培育企业生态文化,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抑制奢侈消费,建立低碳消费模式,努力降低消费和服务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减少消费过程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在全社会形成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二)创建教育强市。弘扬崇文重教传统,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力争在全省山区市中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以10所示范性高中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3所超万人、5所超五千人职业技术学校,到2011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高中毛入率达到85%以上。加强与省直部门和广州市的合作,打造全省山区职业教育基地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推动梅州从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积极支持嘉应学院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学校品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骨干教师专项补贴制度,稳定基层教师队伍。
(三)创建“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客家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富有特色的现代客家文化,保持客家文化的持久生命力、影响力、吸引力。加快编制和实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全面启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工程,力争2010年前成功创建中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创造条件,把广东客家博物馆建设成为中国客家博物馆。加强对古城、古街、古建筑、古寺庙、古村落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避免造成新的“建设性破坏”。建立优秀客家传统文化传承机制,继续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重视培养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强客家文化研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把梅州建设成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产品制作、客家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提升世界客都的形象和影响力。
(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积极创作体现客家文化特色的文艺精品,拍摄重大客家题材电视剧,排演客家原生态歌舞表演节目,打造富有竞争力的客家文化品牌。加强与广东电视台的合作,创造条件开设客家话频道。大力开展文化惠民行动,深入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农家书屋等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培育重点文化项目和重点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六、着力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一)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统筹全市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范围,实现全市新成长青年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提高劳动力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转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合作,积极输送富余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就业。制定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施办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市区、县城、中心镇转移。制定优秀进城务工农民落户城镇政策,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工技师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优先准予入户。建立实施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办法,设立重大疾病救助专项基金,加快实现全民医保。努力创造条件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低保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农房统保制度,建立救灾救济机制,落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救济对象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政策,基本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创新扶贫工作和老区发展思路,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和老龄事业,提升社会福利整体水平。
(三)切实解决水利、医疗、住房等突出问题。完善对山区群众利益“不损害、能保障、有提高”的机制,深入实施“五年民生计划”,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完成韩江、梅江沿岸180公里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成农村危房和泥砖房改造,加大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管理力度。大力构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镇村和社区医疗机构建设。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
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积极探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及时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对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政协汇集力量、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群众维权。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深化机关作风评议。完善行风热线、民生820、梅州民声、民生·民声、一把手接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干部下访和村情民意联络员等民意畅通渠道,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建立县级党政一把手和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制度。探索建立媒体适度介入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的机制。
(二)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阳光政府”。推进司法公正,优化司法环境,完善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进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形成市场配置资源、企业自主发展、政府科学调控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支出重点向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民生保障等倾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推进政务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组织协调和公民参与的公共服务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八、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推动绿色崛起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深入开展“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推动绿色崛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民主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善于推动绿色崛起的人上,怠于推动绿色崛起的人让,阻碍推动绿色崛起的人下。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健全上挂下派锻炼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制订团代表直选团委书记试行办法,逐步扩大采用直接推选的方法选拔配备干部的范围。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办好“开放梅州论坛”,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继续在香港、新加坡和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嘉应学院建立培训基地,培养一批善于推动绿色崛起的干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吸引人才环境,实施高级人才“十百千工程”,完善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引进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梅州创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服务,落实村“两委”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新体制,形成具有梅州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广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二)建立实施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干部考评办法。制订出台《县(市、区)及市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科学考核评价镇级、县直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建立评价考核监督制度,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中聘请评价考核监督员,对各地评价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三)营造敢闯敢试敢冒的良好环境。积极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创新精神,以开放的眼光看待干事创业者,以宽松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以宽厚的心态理解干事创业者,以宽容的精神善待干事创业者。注意保护干部群众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能够“杀出一条血路”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对改革中有失误的干部给予关怀、保护,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后盾。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镇、村开展“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试点活动,大胆探索破解深层次机制体制问题。及时推广试点经验,把创新性举措转化为长效机制,把局部性试验转化为全市性实践。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坚毅自信、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全省魅力独具的生态、文化、平安名城和绿色现代产业基地而努力奋斗!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