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办函〔2015〕50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126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66号)、《梅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梅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水务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