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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水务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水务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0-08-17 10:24: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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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梅州市水务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7日

  梅州市水务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0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18〕79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和提升水务部门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表率作用,结合我局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增强干部职工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提升水务系统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水务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在水务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个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2. 坚持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坚持守信践诺。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科室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4. 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不断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干部职工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提升,水务部门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政务营商环境明显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设

  1. 加强政务诚信督导力度。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聚焦主业,谋大局、抓大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上率下带动我局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日常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2. 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局诚信状况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接受市政协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办公室牵头负责)

  3.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带头严格履行司法判决,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协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认真听取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支持检察机关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以及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

  4.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建立违法失信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行政效能监察监控系统、举报箱、网上信箱等监督渠道。(办公室、人事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二)健全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 落实诚信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网上办事、守信践诺、信用核查与实施信用奖惩措施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程,推进全面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惩戒政务失信行为,带动本领域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2.加强干部职工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干部职工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信用意识。(人事科牵头负责)

   3. 加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及时收集掌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情况,依法依规取消对该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类荣誉评选的资格。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干部职工考核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推荐守法诚信、服务优良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人事科牵头负责)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政策落实兑现

  各科室各单位要做好国家、省、市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在制定政策时,要妥善处理好新旧政策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实施后,要适时组织政策评估,并进行调整完善。要坚持诚信施政,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加强协调督导,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兑现相关政策和作出的承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二)加强河道采砂开采权出让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和完善河道采砂开采权出让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诚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督促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进行,加强对河道采砂履约的信用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河库科牵头负责)

  2.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依法依规限制列入失信目录的企业参与招投标,建立健全招投标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失信企业信息,对相关部门推送的失信企业当事人实行联合惩戒。主动接受社会各方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由建管科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职责分工抓好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信用建设作为改进政风行风的重要内容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不断健全完善业务规范和督导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督水平。要围绕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守信践诺、干部职工诚信建设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跟踪掌握各科室各单位推进落实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