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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0〕1138号)要求,经我局研究并报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审核,决定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2个工业、服务业和公共机构用水单位列入《梅州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现向社会公告。
附件:梅州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pdf
梅州市水务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