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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1-01-12 10:44: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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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23456”的思路举措。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一年来,我局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抓好年度普法工作。制定《2020年梅州市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0年度梅州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的普法工作作整体的安排和具体的分工。以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会、专家讲座、参加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水法规知识培训班和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平台法律知识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水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干部职工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学习群、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向干部职工和群众宣传《疫情防治这些法律红线坚决不碰》等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使全局干部职工和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做到知法、守法。三是及时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学法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聆听省水利厅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频专题讲座,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及时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参加全市“我与民法典有个约”青年干部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四是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五是抓好公众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活动和“创文”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日常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巡查监管等工作,向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宣传涉水法律法规,使涉水水法规深入人心。

  (二)多措并举,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顺利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经过实施改革,我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于2019年12月融入新建立的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同一个审批管理平台并联审批。同时,采取压缩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19个行政许可事项中16个事项改为即办事项,并出台取水许可等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2020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5件,办理95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我局及时做好10个权责清单事项承接实施工作,做到接得住、管的好。为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我局将取水许可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部分审批权下放至各县(市、区)水务局。做好电子证照、“免证办”“四免”等政务服务优化工作,积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针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的通知》所列堵点痛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并落实了疏解措施。

  (三)压实责任,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

  我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修订《梅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梅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梅州市水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22个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有监管事项的17个事项开展行政检查34次,实现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根据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省水利厅和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的沟通,指导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展“互联网+监管”。全部认领本单位监管事项27项,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认真落实监管,监管事项行为数据覆盖率100%。

  (四)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法制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开展的78件行政许可、34件行政检查案件均在相关的网站向社会公示。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所有行政执法工作均有全过程的书面或音像记录并做好案件立卷。制定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清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许可等3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法制审查。二是依法依规开展重要文件出台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及重要决策事项必须由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才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策。涉及市场主体的,同时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一年来,进行规范性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法制审查25件。三是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对本局2020年度78件行政许可、34件行政检查案卷进行评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抽取了各县(市、区)水务局共24件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进行了评查;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选送6件行政执法案卷接受评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落实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要求。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凡在工作中遇到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是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和申领工作。认真做好有效期满换证和新办执法证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和备考工作,及时办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执法证注销。是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本年度有行政诉讼案件1宗,我局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并按要求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经一审、二审裁定,我局胜诉。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行“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累计编制和发布政府政务公开信息177条,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5条;及时办结“梅州民声”信访件16宗、12345政府热线3宗,按时回复率100%。

  (五)提升能力,持续推进河湖管理

  一是高标准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全年完成6名市级河长53人次巡河相关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市级河长巡河问题整改通知,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起草并提请印发《关于建立“河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河湖治理、违法案件查处、生态损害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共同守护河湖生态安全。组织完成《梅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5年)》,至2020年底全市已完成投资5.94亿元,建成碧道31.8公里。二是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为提高我市水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于8月举办为期2天的全市水政工作会议暨案卷评查和水土保持执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水务局分管水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水保和水政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专题讲授执法程序、案件办理技巧、案卷评查和工作交流,增强了水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全市河湖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组织开展164次526人次执法巡查和督导检查,巡查河道约22000公里,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7宗,开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7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1条,有力维护了我市正常的水事秩序。四是积极开展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我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组织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对各县(市、区)的督查指导,争取发改、住建等部门的配合支持,至12月上旬140个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全部实现整改销号。五是全面完成河湖陈年积案清零工作。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部署要求,采取“一案一策”破难攻坚,全力推进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全市27件河湖违法陈年积案,至今年5月全部实现“清零”,提前完成水利部提出的8月底前完成“清零”的要求。六是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全年共收到上级水利部门转来或直接向本局反映的群众投诉举报事项44件,我局会同有关县(市、区)水务局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一年来,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研究工作10多次,组织学习20多次。

  一是强化领导。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工作分工中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专题研究行政审批、水资源管理、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河湖执法、扫黑除恶等工作。

  二是带头学法。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点,通过专家辅导、中心组学习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

  三是依法行政。我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根据《梅州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领导班子及时对本单位的权责进行研究梳理,厘清履职责任和权力边界,制定权责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局作决策时,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凡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均需先由单位法制部门或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查,才进入集体决策程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和推进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与人民群众对水务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长的期待还有差距,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门间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覆盖面还不够。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改进。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法治工作水平。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市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河长制等媒介,及时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全社会了解水利政策法规、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履行水利部门职能,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已建成水利工程日常管理水平。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推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四)持续强化河湖执法。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和密度,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手段,加强河湖执法巡查,及时发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针对我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做到露头就打,防止蔓延。严厉打击占用河道滩涂进行经营和建造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梅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