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生产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广东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梅州市重大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梅州市水利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使《梅州市水利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更切合实际,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予公示,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水务局 地址:梅江区江北剑泰路18号
电话(传真):0753-2212060 邮政编码:514031
附件:梅州市水利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挂牌督办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