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文件 梅州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
梅州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04-02-18 00:00:00   浏览:-
字号:

梅州市水利局水利水电
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我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试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依据国家、水利部、广东省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初审、审核、审批。强化审核(批)岗位职责,建立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操作规范、优质高效的设计审核(批)工作机制,为我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

二、审核(批)范围
1
、以下范围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由我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审核,由省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其初步设计由我局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省水利厅:

市级负责初审、审核范围

1、水库枢纽工程

大、中型水库,坝高超过30米的小型水库

2、水闸工程

大、中型水闸

3、堤围工程

捍卫耕地1万亩以上

4、城市防洪工程

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

5、灌区改造工程

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

6、机电排灌站工程

单站装机500千瓦以上

7、节水灌溉工程

示范项目

8、小水电站工程

可行性研究:单站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初步设计:单站装机2000千瓦及以上

9、小水电技术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单站装机2000千瓦及以上

10、输变电工程

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及线路

11、水土保持工程

跨地级市的流域治理工程、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12、供水工程

从大中型水库取水的供水工程、日供水量1.6万立方米以上的供水工程


此外,由省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由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审批。

2
、以下范围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由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其初步设计由我局审批:

市级负责审核(批)范围

1、水库工程

小(一)型和重点小(二)型水库

2、水闸工程

小(一)型水闸

3、堤围工程

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堤防

4、城市防洪工程

建制镇

5、灌区改造工程

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

6、机电排灌站工程

100500千瓦的排涝泵站,5001万亩以上的灌溉站,3660型水轮泵站,5001000亩喷灌工程,1030立方米/小时的机电井灌工程

7、小水电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