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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0800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4-25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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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水函[2008]9 B

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20080002号提案的答复

钟福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梅州市农村生态农业经济的思路与建议》收悉。文中提出“以水为主,着力抓好农田基本建设”的建议很好,切合农村的实际,也是很有必要的。感谢你们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关心,现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农村水利是农民抗御自然灾害、发展农业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保障条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农村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但是,目前我市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建设滞后,效益衰减,适应不了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广大农民群众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相对落后及其带来的相关问题已成为我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制约因素。

要解决好“三农”问题,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0550 )和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重视和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农村饮水工程、小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灌区渠系配套和抗旱排涝工程,增强农村的防洪抗旱能力。

二、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积极推广蕉岭县建立村级水利协会的做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用活用足“一事一议”政策,通过民主决策,把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推进农村水利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建管机制。通过委托管理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搞活经营权,建立起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 黄辉源 221268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