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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0800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5-06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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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水函[2008]10 B

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20080023号提案的答复

凌征忠等五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平远县高峰滩灌区和富石水库灌区防渗工程改造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水利设施建设的关心,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提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平远县乃至全市各个主要灌区水利设施的现状。我市各地的大小灌区普遍存在着运行年久、老化失修、设施不配套及渗漏严重等问题,农田灌溉效益逐年下降,农业生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二、2006年前,高峰滩灌区与富石水库灌区已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但由于达不到目前中央和省对灌区改造补助政策规定规范的要求(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无法争取省级以上资金补助。维修这两工程需大量资金,我市属贫困山区市,目前市级财政还比较困难,依靠市级投入进行改造加固的难度较大。为此,水利部门正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对山区灌区改造建设的政策倾斜,尽快开展平远县及其它县(市、区)的灌区改造工作。

三、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维修管理资金主要由地方各级财政和受益区群众自筹解决。据了解,从03年开始,平远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每年安排3050万元财政资金对高峰滩灌区和富石水库灌区进行维修加固。今年又把此两个灌区列入该县人大议案,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继续进行维修加固,发展势头很好。

四、近年来,我市各地积极借鉴蕉岭县村级水利协会运作模式,学习其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灌区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希望在平远县扎实推广,以推进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五、市水利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地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OO八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 黄辉源 221268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