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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80005号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5-06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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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水函[2008]11 C

对梅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20080005号的答复

黎红英等十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维修加固千亩以上灌渠的议案》(议案转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关心,现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建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平远县乃至全市千亩以上灌渠的农田水利设施现状。我市各地的大小灌溉系统普遍存在着运行年久、老化失修、设施不配套及渗漏严重等问题,工程灌溉效益逐年下降,农业生产受到了影响。

二、千亩以上灌区工程数量众多,进行全面维修加固需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市级财政还比较困难,依靠市级投入进行改造加固的难度较大。水利部门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对山区灌区改造建设的政策倾斜,尽快开展平远县及其它县(市、区)的灌区改造工作。

三、据了解,从03年开始,平远县每年安排3050万元财政资金对高峰滩灌区和富石水库灌区进行维修加固。今年又把此两个灌区列入该县人大议案,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继续进行维修加固。我们将建议平远县政府继续拔出专项资金,对千亩以上灌区工程维修加固进行补助。

四、近年来,我市各地正积极借鉴蕉岭县村级水利协会运作模式,学习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灌区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希望在你们积极推动下,扎实开展水利协会的工作,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维护管理。

五、市水利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地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OO八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 黄辉源 221268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