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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文件 关于做好省防汛轻舟五大队队员投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防汛轻舟五大队队员投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8-05-13 14:53: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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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水[2008]12号

兴宁、梅县、大埔、丰顺县水利(水务)局、轻舟分队:
经梅州市三防指挥部、梅州军分区司令部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安排了2008年度省防汛轻舟五大队队员保险经费。为省防汛轻舟五大队全体人员办理保险并市拨保费,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省防汛轻舟五大队工作的重视和对大队全体队员的关心。为做好省防汛轻舟五大队队员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保对象
2008 年度省防汛轻舟五大队队员参加保险对象为编制内全体队员。
二、投保险种
投保险种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费市按每人200元下拨。
三、投保方法
由各县(市)水利(水务)局先行垫付保费,选定当地国有保险公司统一投保,并在5月31日前办好投保手续,将保单原件和参保人员花名册送轻舟五大队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渠道按实拨给保费。
四、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防汛轻舟五大队参加保险工作,认真核定人员名单、确保准确、无错漏。
2 、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保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 五大队 投保 通知
抄送:省防总、市委办、市政府办,兴宁、梅县、大埔、
丰顺县三防指挥部、人武部。
梅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 年5月13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