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水务局 市水务局文件 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090147号提案的答复
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0901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3-02 16:36:00   浏览:-
字号:

梅市水函[2009]第17号(B)

对梅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 20090147 号提案的答复
幸定华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 建议加大农田水利维修与建设力度 》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关心,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建议,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现状。我市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运行年久失修、老化损毁严重、设施不配套,造成农田灌溉效益逐年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目前,我市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除农业部门正在组织实施的省人大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议案》有较明确的资金来源外,水利部门 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补助资金主要靠 中央和省财政农田 水利建设 补助专项资金, 数量少,每年每个县约 30-50 万元,这对广大农村地区可说是杯水车薪。我市属贫困山区市,目前市级财政还比较困难,维修这些工程的大量建设资金主要按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由地方各级财政和受益区集体和群众自筹解决。我们也将积极建议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设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各地在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同时,在建设和管理上可推广蕉岭县通过成立村级水利协会,对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实行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的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
市水利部门将一如既往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支持地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和农村饮水工程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 黄辉源 2212682
抄 送:市 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