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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2-01-18 10:39: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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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局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

  我局通过党员干部自学,领导班子集体研讨,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切实把科学理论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依法治水管水、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抓好年度普法工作。制定《2021年梅州市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1年度梅州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周密安排、压实责任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以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会、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班、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平台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公共法律知识、水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规和党内法规,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是抓好公众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并紧密结合日常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巡查监管“创文”等工作,以及在剑英公园组织专题宣传、设立宣传栏、梅州日报专题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向行政相对人和广大群众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使涉水法规深入人心。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电子证照应用。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部署要求,6月底前完成全市有效期内的1587宗存量取水许可证转换工作,并完成相关信息完善,确保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全覆盖。二是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行业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价格管理方式等要素。三是持续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运用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强与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作沟通,不断提高并联审批效率。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审批项目子项的拆分和服务指南的优化,水利工程审批更加便民利民。一年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3件,办结 53 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深入强化监管执法,规范行业秩序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制定《梅州市水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22个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有监管事项的17个事项实施行政检查45次,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或限期整改。认真落实部门联合检查,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与省水利厅和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的沟通,指导各县(市、区)水务局开展“互联网+监管”,实现全市水利行业监管“一盘棋”。认真落实日常监管,认领的27项监管事项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100%。持续强化水行政执法。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海事、县镇执法机构跨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共组织开展190次588人次执法巡查和督导检查,巡查河道累计长约34720公里。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等监管中的作用,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我市确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2宗。开展扫黑工作督查8次,核查线索7条,办理检察建议书7份,协助公安机关立案侦破1宗。

  (五)深入落实法制工作,保障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执法资格确认和能力提升。组织具备执法身份的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5位同志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100%。至目前本局机关及市水政监察支队、市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达到52人,为我局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提高我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举办梅州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水利厅水政处办案骨干和律师专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对水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新《行政处罚法》解读等内容,培训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水务局执法人员160多人。通过培训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增强,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今年以来开展的44件行政许可、45件行政检查案件均在相关的网站向社会公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许可等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三是重要文件出台及经济合同均实行法制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及重要决策事项必须进行法制审查要求;制定《梅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要求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一年来,对出台的14个重要文件和22个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四是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梅州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以来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水利部珠江委抽查我市兴宁市、大埔县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较好,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我局有2宗行政执法案卷被省水利厅评为优秀案卷。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行“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0多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4条;及时办结“梅州民声”信访件17宗、12345政府热线7宗,按时回复率100%。2021年5月11日,局主要领导上线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就水务工作接受群众的咨询、建议和投诉,接到群众问题咨询38件,按要求办结及回复率100%。

  (六)深入抓好河湖长制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平稳运行

  一是高标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做好河湖长制日常工作,一年来6名市级河长巡河41人次,以上率下,为各级河长湖长作出表率。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17.2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45宗,巡河护河成效凸显,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度省对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结果,我市排名全省第9,较上年提升4名。2021年5月,我局河库保护管理科被水利部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二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高陂水利枢纽、万里碧道、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洪沟治理等计划实施196宗总投资23亿元的年度水利项目,目前完成投资28.2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122%。三是水旱灾害防御措施有力。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全力保障水利防汛和供水安全。及早组织开展水利汛前检查,水利工程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人”。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督促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全面上岗履职,点对点向相关县、镇基层单位发送预警信息9819条,共处置山洪灾害预警信息146次,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全力抓好抗旱保供水工作,2021年我市降雨和水库蓄水量均比多年同期显著偏少,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组织全市做好水库蓄水保水工作,有效应对2020年以来的旱情。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一年来,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组织学法20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研究工作10多次,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责任人。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年度依法治理、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方案,及时研究推进政务服务、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工作指导检查,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学法。一方面领导班子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作为学习重点,通过专家辅导、中心组学习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

  三是强化落实。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再学习、再厘清,明确职能职责。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修订《梅州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我局在作出决策前,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关,凡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均需先由单位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查,并集体决策。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和推进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和丰富,与人民群众对水务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长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法制工作力量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解决。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化、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开拓创新,认真对接用好上级政策,谋划和实施一大批水利建设项目,推动落实梅州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梅州苏区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水务支撑,贡献水务力量。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市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在2022年梅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不断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业执法检查、河湖执法巡查,及时发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充分运用好上级政策。认真对接用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上级政策,积极谋划水利项目,大力推动重点水务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梅州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