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河道管护基础,加强我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根据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0〕1689号)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30日,《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在梅州市水务局官网进行了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2021年10月28日,分别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省水文局梅州分局、梅州航道事务中心等19个单位意见。经反馈,梅州市水务局官网公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相关单位意见情况: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等15个单位无意见;蕉岭县人民政府、大埔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梅州航道事务中心等4个单位共提出13条修改意见。经研究,意见全部采纳并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7日,我局再次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省水文局梅州分局、梅州航道事务中心,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嘉应新区管委会等21个单位意见。经反馈,各部门无修改意见。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附:1.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情况.xlsx
2.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