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梅市明电〔2021〕39号)要求,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单位,对全市8 个县(市、区)2021 年度水土保持治理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梅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大埔县、蕉岭县、平远县、梅江区、五华县、兴宁市、丰顺县考核等次为良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强化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导向,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梅州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