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有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盘湖水电站)等2家单位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二级水电站)等9家单位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公告。
附件:梅州市水务局2022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公告名单
梅州市水务局
2023年 1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