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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4-01-11 15:24: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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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局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我局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落到实处。一年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为梅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我局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等,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水能力。一是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与水行政执法衔接。制定印发《梅州市水务局水事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水事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处理,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实现自发现水事违法行为直至违法行为得到依法依规处理的闭环管理。二是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为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9个单位共同制定印发《梅州市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案情通报和线索移送制度,切实形成攻坚合力,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工作落实到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并按要求落实年度述法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坚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5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工作3次。 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决策。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凡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均须通过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才进入集体决策程序。问题导向,提升执法能力。针对我市水行政执法存在短板弱项的现状,为全面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全面掌握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全市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解决举措并抓好整改,努力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水利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水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年度学法。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家法制讲座和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对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参与率和考试优秀率均达100%。二是抓好公众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的监管执法工作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先后在剑英公园、剑英体育馆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水利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对标先进优化服务标准。对标广州等先进地区,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的“到现场次数”“承诺办结时限”“网办深度”“申请材料数量”等要素逐项优化,有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努力提升审批业务水平。开展“局科长走流程”活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行政审批人员对52个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进行全流程业务培训,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落实“双百”要求。我局52个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推行“即来即办”“极简审批”“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共受理和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16件,全部达到“双百”要求,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三)压实责任,推进水利行业监管

  我局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水利行业监管。22个行政检查职权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开展行政检查38次检查97项。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1次水土保持项目的行政检查。

  (四)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法制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组织起草《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待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后,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二是依法依规开展重要文件出台及经济合同法制审查。一年来,对拟出台的16个重要文件和34个经济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举办全市水政执法业务培训,县(市、区)水务局和局机关、局属单位公共50多位水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水政执法实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题学习培训。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自查未发现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和不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等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五)部门联合,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

  联合法院、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涉河湖案17宗,罚款35.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75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1宗,有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督导检查19次,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1宗,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严格规费征收,征收水资源费1570.3659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82万元。

  (六)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5.6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64宗。高质量建成碧道60公里,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漂”常态化规范化,完成河湖“四乱”整改销号286宗,清理水面漂浮物7.5万吨。通过复苏河湖生态,全市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主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与潮州市交界的韩江赤凤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

  二是较好完成年度水利各项指标任务。2023年度全市计划投资23亿元实施398宗水利项目,工程项目涉及碧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建设、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2023年实际开工建设402宗,开工率101%,完成投资25.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5%,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1. 加快构建梅州水网。完成《梅州市水网建设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谋划一批水网骨干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丰顺教堂水库、蕉岭县广福镇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平远县大坑头水库、兴宁市石壁水库增效扩容工程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梅州城区第三水源建设工作。

  2. 筑牢防洪安全屏障。动工建设大埔县茶阳镇防洪工程,加快推进全市12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至2023年底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7宗中型水库、3宗三级堤防、3宗中型水闸的标准化建设。实施36座山塘综合整治。牵头落实冬春时节山塘水库清淤疏浚工作。

  3. 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科学调度,有效应对台风“苏拉”“海葵”强降雨,做到“人员无伤亡,少损失”,成功避免大埔县高陂镇、丰顺县留隍镇等沿河镇村上水受淹。编制《梅州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2023-2035年)》,对我市洪水干旱防治工作进行规划,提出相应的治理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基本完成22个重要沿河乡镇、重要防护对象、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的水文监测设施建设工作。  

  4. 加强农村水利保障。强化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实现全市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99.46%。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至2025年实现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全年共完成6宗中型灌区、4宗泵站标准化建设。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快小水电清理整改和绿色转型升级,加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1平方公里,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完成小水电分类整改第一阶段任务。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工作,加快推进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梅州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扫尾工作和韩江干流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5. 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完善取水在线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强化取用水监测。完成韩江、梅江、汀江等12条重要河流及1412个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流量管控。

  五、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和丰富,水务普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系统化培训不够,依法行政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解决。

  六、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水利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和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实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贡献水务力量。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法守法用法,全力推进梅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互通互认共享,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持续开展普法教育。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创新普法新机制、新手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行政各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水法律、遵守水法律的观念和意识。

  (四)加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持续发挥河湖长制统筹协调作用,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梅县区松口镇水经济试点项目和石窟河蕉岭段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水资源精细集约管理,提升河湖监管和执法水平,聚焦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韩江梅江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上持续发力,建立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打造“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美丽幸福河湖。

  (五)加强项目统筹谋划。深入实施《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总体方案》,结合“百千万工程”,以及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梅州市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用足用好支持融湾和苏区政策,持续加强与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沟通汇报,谋划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盘子”,力争融湾方案意见水利项目在梅州落实落地。

  梅州市水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