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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统计局 数据解读分析 2016年1-8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2016年1-8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9-19 08:49: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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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8月,广东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88.78亿元,同比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8月当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40.02亿元,同比增长10.0%,增速比7月加快0.3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8月,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696.12亿元,同比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92.66亿元,增长10.4%,增速继续高于城镇消费品市场。

  按消费类型分,1-8月,全省商品零售20219.33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8631.86亿元,增长6.3%;餐饮收入2269.45亿元,增长9.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763.91亿元,增长2.7%。

  从1-8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粮油食品类零售额650.41亿元,增长10.4%;饮料、烟酒类零售额257.38亿元,增长12.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806.76亿元,增长3.0%;日用品类零售额410.24亿元,增长17.3%;汽车类零售额2589.11亿元,增长11.1%,其中8月当月增长15.7%;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240.28亿元,下降5.9%,降幅比1-7月收窄0.5个百分点。其他主要大类商品中,通讯器材类增长19.7%,中西药品类增长15.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2.3%,化妆品类增长17.7%,家具类增长15.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5.8%,金银珠宝类增长0.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0.8%,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8.7%。

  网购销售速度仍然较快,1-8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