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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统计局 数据解读分析 食品涨价对低收入户居民生活的影响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07-13)
食品涨价对低收入户居民生活的影响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07-13)
来源:本网   时间:2004-08-02 10:58: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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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涨价对低收入户居民生活的影响
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今年上半年,梅州城区由于食品价格全面上涨,直接导致城市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增加,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据梅州市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6月城市居民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98.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每月人均消费性支出529.26元,比增5.6%。其中食品支出243.62元,比增18.7%,城市居民人均每月粮食消费量8.3公斤,城市居民户均家庭人口3.52人,平均每户居民家庭每月粮食消费量为29.22公斤,居民购买粮食按与去年同期价差每公斤0.80元计算,粮食价格上涨,使每户居民家庭粮食支出每月增加23.38元;油、肉、禽、蛋及鲜菜五类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使每户居民家庭每月增加支出50.24元,共计增加73.62元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3.9%。由此可见,食品类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城市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大
民以食为天,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类价格的上升仍是牵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龙头”。自2003年10月份开始,梅州城区食品中的粮、油、肉、禽、蛋、菜价格全面上涨。今年上半年,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现回升势头。食品价格涨幅出现逐月攀升态势,特别是粮食类价格的快速增长,同比增37.9%;油、肉、禽、蛋和鲜菜分别比增18.6%、10.4%、9.3%、18.8%、3.2%,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直接加大了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消费开支。
二、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低
占调查总数10%的低收入家庭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69.19元,是城市居民平均水平的38.5%;月人均消费性支出267.94元,是城市平均水平的50.6%,收支大体相平衡。低收入户家庭主要食品消费的质与量远低于城市平均水平,对低收入群体来说,食品消费以粮食、鲜菜、油、肉、禽、蛋为主,而水产品、牛奶、干鲜果、在外饮食消费量低。低收入家庭普遍购买食品的平均价比较低廉,其中:粮食每公斤为2.74 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便宜0.17元。油、肉、禽、蛋及鲜菜每公斤分别比城市平均水平便宜0.07元、 0.97元、2.75元、0.28元和0.49元。低收家庭消费主要是以食品、教育、居住等基本生活需要为主,生活消费品涨价对于贫困家庭、下岗职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及其他低收入群体来说,更使其负担加重,生活水平下降,低收入户对当前和今后的生活不免产生担忧。
三、食品涨价给低收入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抽样调查数据表明,2004年1-6月低收入户每月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34.82 元,比增22.2%,食品消费额占总消费支出额的比重达50.3%。因价格上涨,购买每公斤粮食比去年同期多支付0.78元,城市低收入居民人均每月粮食消费量9.29公斤,导致其粮食消费平均每人每月多支出7.25元,按低收入户家庭,每户平均家庭人口4.1人计,粮食价格上涨后,使每户低收入家庭粮食支出每月增29.71元;油、肉、禽蛋及蔬菜五类必需品涨价使每户家庭每月支出增加38.87元,购买同样的食品比去年同期增加支出68.58元,增15.7%。而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1-6月,10%的最低收入户每人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42.46元,增长17.1%,每户每月增加收入174.09元,增加收入的39.4%用于补偿食品涨价的支出,给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几点建议
目前,随着贯彻落实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保证了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据资料显示4、5、6月份粮食价格涨势趋缓,有的品种还稳中有降,给低收入户家庭减轻了一定压力。为进一步消除食品类价格上涨给低收入户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建议:
1、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粮油价格上涨问题,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粮油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带动其他物价的普涨。
2、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商品的市场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对不法商贩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从严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确保低收入等弱势群体正常生产生活。同时,努力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收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供稿:市城调队 撰稿:李文兰 第13期 200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