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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粮食生产 保证粮食安全 (08-01)
来源:本网   时间:2004-07-15 17:44: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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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粮食生产 保证粮食安全

  为了解我市粮食生产现状,3月中旬,梅州市企业调查队分别对全市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粮食生产仍存在不少问题
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国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农业人口370.6万人,耕地面积189.6万亩。2003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16.5万亩,粮食总产量125万吨,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41.5万亩,总产量106.5万吨;玉米种植面积24.6万亩,总产量6.2万吨;小麦和其他粮食种植面积50.5万亩,总产量(已折合)12.3万吨。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耕地逐步向种田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粮食生产也逐步由传统耕作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据调查统计,全市种植水稻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有2008户,面积达7.1万亩,户均种植35.4亩,其中种植100亩以上的有37户,种植面积0.6万亩。从调查统计资料情况看,我市种粮大户经营面积仅占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2.2%,种粮大户中一部分是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实际种粮大户的种植面积可能更少,而绝大多数仍然是一家一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耕作模式。可喜的是,全市除了小部分因耕作条件恶劣、靠天恩赐,无法耕作,出现了弃耕丢荒以外,绝大多数仍然维持原有的耕作区域,因此,在全省出现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逐步减少,粮食自给率大幅下降的形势下,我市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自给率仍然维持基本稳定、对我市的粮食安全起到了保证作用。但是,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粮食生产仍存在不少问题。
1
、人均占有耕地资源少
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据统计,耕地面积从1995年的204.3万亩到2003年的189.6万亩,八年间减少14.7万亩,平均每年减少1.8万亩,减少耕地面积等于蕉岭县、梅江区二县(区)耕地面积的总和。我市耕地面积只有189.6万亩,仅占国土面积的8%。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51亩,而全省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72亩,我市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70.8%,耕地面积明显偏少。
2
、粮食总产量逐年减少
我市粮食总产量从1995年的143.7万吨,到2003年的125万吨,八年间共减少18.7万吨,年均减少2.3万吨,减少量相当于平远县、丰顺县粮食产量的总和。而我市的人口则从1995年的458.8万人,至2003年的490.6万人,净增31.8万人,年均增长4.0万人,增长人口超过梅州市区人口。粮食的减产和人口的增加,导致我市粮食人均占有量从1995年的313公斤,下降至2003年的255公斤,远低于全国人均近350公斤水平,这对我市的粮食安全产生一定的压力,粮食生产决不能掉以轻心。
3
、粮食主产区分布不均
从各县(市、区)的情况看,粮食播种面积最多的分别是五华县92万亩,兴宁市86万亩,梅县48万亩,合计占全市总播种面积的64.3%;粮食总产量最多的是五华县31.2万吨,兴宁市30.7万吨,梅县17.4万亩,合计占全市总产量的68.1%。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的种粮大户只占农业户数的0.25%,也就是说,400户农业户中只有一户是种粮大户。而种粮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最多的则是丰顺县1339户,五华县285户,梅县240户,兴宁市134户。种粮面积60亩以上的是丰顺县有96户,其中梅江区、大埔县、蕉岭县、平远县几乎没有种粮大户。种粮大户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
4
、种粮效益差、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待提高
我市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5.5﹪。由于地处东南丘陵,大面积耕地尤为更少,机械化耕作方式难以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平低,粮食生产仍然是以家庭为主的耕作方式,集约化、规模化生产还相对落后,造成种粮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较低。从调查的结果看。全市早造每亩粮食产量438公斤,按每50公斤售价55元计,亩产值482元,而生产成本则达408元,其中:物化成本170元(含种子22元、化肥、农药85元、机耕费50元、农用水费2元、农用电费3元、农膜及塑料秧盘8元),人工成本225元(按15个工日,每工15元计),农业税收13元。即使不计人工费225元,种一亩水稻也不足300元,一年种粮收入不超过600元。按目前山区市的情况看,每个劳动力管理的面积以5亩计算,全年的收入也就是3000元左右,而种植烟草,半年的纯收入每亩就达到700元。并且,烟叶收购部门有一定的物资或资金的扶持。虽然去年以来粮食价格普遍上扬,但从中得到真正好处的农民却不多。因此,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下,自然造成种粮不如种经济作物,种经济作物不如务工经商。从某种程度上讲,种粮确实出于无奈!
二、几点建议
1
、保护耕地、遏止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
1995
年至2003年,全市共减少耕地面积14.7万亩,相当于梅江区、蕉岭县二县(区)耕地面积的总和。为制止耕地面积继续减少,一是我们在进行城市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面积,公路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农村个人住宅建设等也必须尽量避免占用耕地;二是适当增加农业投入,加大农田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改造低产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再继续减少;三是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有关的土地政策法规,加大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土地使用中违法案件。
2
、实行科学种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由于土地承包政策的实施,农民拥有土地相对分散。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引导,把分散的土地集约起来,形成连片规模,实行机械化作业,这样既可以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使农民从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得到解脱,又有利于科学管理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如优化品种、病虫害防治等,从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政府还要实行优质服务,及时提供可靠的农业信息和科学技术。农业、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对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要严加管理,防止假农资流入市场和哄抬农资价格,减少对农民权益的侵害。
3
、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由于长期以来上,粮食价格一直低迷,甚至出现卖难现象,而农药、化肥、种子、薄膜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造成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种粮得不到效益,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最近,各地相继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这无疑是给农民兄弟一颗定心丸。我省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每50公斤为72元。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扬,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则会提高。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央有关保护农民利益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到农村,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4
、重点扶持种粮大户
粮食生产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但生产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粮食生产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除了给必要的贷款外,还应予种粮大户一定的补助,以利于提高种粮的积极性和种粮效益。可把种粮补贴与改良品种结合起来,按大户种植的实际面积和种子量给予补助。实施补贴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补贴程序操作要简单方便,并张榜公布种粮补贴的对象和款项,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补贴资金中途被截留或挪用等,把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
供稿:市企调队 撰稿:徐伟年 4期(总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