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了梅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梅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根据经济普查的资料,对我市基本单位分布、结构状况、生产力情况进行分析,并对调整我市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分布进行探讨。
(一)梅州市基本单位的总体情况
一、基本单位的分布结构状况
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245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031个,增长22.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数9513个,比2008年增加2596个,增长37.5%);产业活动单位24006个,增加2088个,增长9.5%;全市共有个体户129531个,期末从业人数449010人,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9956个,比2008年增加5757个,增长7.8%(详见表1-1)。
表1-1 2013年与2008年基本单位数对比情况表
|
2008年单位数(个) |
2013年单位数(个) |
2013年比2008年增长(%) |
一、法人单位 |
13214 |
16245 |
22.9 |
企业法人 |
6917 |
9513 |
37.5 |
机关、事业法人 |
2739 |
2734 |
-0.2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3558 |
3998 |
12.4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21918 |
24006 |
9.5 |
第二产业 |
4492 |
5019 |
11.7 |
第三产业 |
17343 |
18987 |
9.5 |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
74184 |
79956 |
7.8 |
第二产业 |
6314 |
6043 |
-4.3 |
第三产业 |
67885 |
73913 |
8.9 |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244个,占26.1%;批发和零售业2690个,占16.6%;制造业2551个,占15.7%。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582个,占60.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19个,占10.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8478个,占10.6%;(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
|
2008年法人单位(个) |
2013年法人 单位(个) |
2013年比2008年增长(%) |
合 计 |
13214 |
16245 |
22.9 |
农林牧渔服务业 采矿业 |
3 270 |
218 342 |
7166.7 26.7 |
制造业 |
2356 |
2551 |
8.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40 |
1332 |
16.8 |
建筑业 |
298 |
442 |
48.3 |
批发和零售业 |
1674 |
2690 |
60.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85 |
291 |
57.3 |
住宿和餐饮业 |
247 |
218 |
-11.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2 |
147 |
79.3 |
金融业 |
54 |
35 |
-- |
房地产业 |
264 |
390 |
47.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7 |
959 |
89.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66 |
309 |
-15.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62 |
184 |
13.6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82 |
131 |
59.8 |
教育 |
740 |
854 |
15.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703 |
605 |
-13.9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02 |
303 |
50.0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879 |
4244 |
9.4 |
注:第三次经济普查调查的金融业基本单位为小额货款公司及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与
2008年的金融业单位数没有可比性,下同。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9513个,比2008年末增加2596个,增长37.5%。其中,内资企业占9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1%;外商投资企业占0.8%。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仅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2%;私营企业占52.4%(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2008年企业 法人单位(个) |
2013年企业 法人单位(个) |
2013年比2008年 增长(%) |
合 计 |
6917 |
9513 |
37.5 |
内资企业 |
6628 |
9235 |
39.3 |
国有企业 |
346 |
209 |
-39.6 |
集体企业 |
587 |
380 |
-35.3 |
股份合作企业 |
57 |
135 |
136.8 |
联营企业 |
43 |
86 |
100.0 |
有限责任公司 |
725 |
1982 |
173.4 |
股份有限公司 |
126 |
341 |
170.6 |
私营企业 |
4561 |
4988 |
9.4 |
其他企业 |
183 |
1114 |
508.7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205 |
205 |
―― |
外商投资企业 |
84 |
73 |
-3.1 |
二、从业人员的分布情况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1598人,比2008年末增加48250人,增长10.0%;其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7712人,比2008年末增加32994人,增长10.2%。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91927人,比2008年末增加88934人,增长43.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5485人,占29.2%;建筑业88321人,占16.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7540人,占14.6%。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6809人,占57.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29908人,占10.2%;住宿和餐饮业28772人,占9.9%(详见表1-4和表1-5)。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
2008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
2013年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
2013年比2008年 增长(%) |
合 计 农林牧渔服务业 |
483523 175 |
531598 2541 |
9.9 1352.0 |
采矿业 |
9871 |
7866 |
-20.3 |
制造业 |
143700 |
155485 |
8.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0503 |
21794 |
6.3 |
建筑业 |
83903 |
88321 |
5.3 |
批发和零售业 |
24222 |
38491 |
58.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175 |
10347 |
1.7 |
住宿和餐饮业 |
8580 |
10218 |
19.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895 |
4581 |
17.6 |
金融业 |
13687 |
3195 |
―― |
房地产业 |
4895 |
7359 |
50.3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607 |
8724 |
55.6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4799 |
4031 |
-16.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135 |
6521 |
6.3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83 |
1414 |
43.8 |
教育 |
57573 |
55808 |
-3.1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8151 |
23109 |
27.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3373 |
4253 |
26.1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3296 |
77540 |
22.4 |
注:金融业数据与2008年数据无可比性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
2008年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
2013年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
2013年比2008年增长(%) |
合 计 农、林、牧、渔服务业 |
202993 19 |
291927 540 |
-10.0 2742.1 |
采矿业 |
464 |
175 |
-62.3 |
制造业 |
25047 |
27304 |
9.0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11 |
503 |
-1.2 |
建筑业 |
1569 |
3277 |
100.9 |
批发和零售业 |
116309 |
166809 |
43.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648 |
24976 |
188.8 |
住宿和餐饮业 |
21747 |
28772 |
32.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124 |
902 |
-19.8 |
金融业 |
29 |
- |
- |
房地产业 |
57 |
693 |
1115.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67 |
1660 |
148.9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23 |
801 |
551.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0 |
25 |
25.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3260 |
30861 |
32.7 |
教育 |
718 |
878 |
22.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963 |
1353 |
-54.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394 |
2398 |
0.2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7 |
-- |
-- |
三、小微企业的分布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14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07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42.8%;零售业1494个,占15.7%;批发业1116个,占11.7%。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9484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08881人,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9%;建筑业27014人,占13.8%;批发业14680人,占7.5%。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0.25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68.4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1.70亿元,占10.6%;房地产开发经营81.41亿元,占3.3%(详见表1-6)。
表1-6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 (人) |
资产总计 (亿元) |
合计 |
9144 |
194849 |
1030.25 |
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工业 |
98 4075 |
1016 108881 |
3.58 468.44 |
建筑业 |
404 |
27014 |
44.98 |
交通运输业 |
191 |
5627 |
22.66 |
仓储业 |
21 |
484 |
5.35 |
邮政业 |
41 |
751 |
0.47 |
信息传输业 |
37 |
346 |
1.29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2 |
809 |
2.11 |
批发业 |
1116 |
14680 |
47.07 |
零售业 |
1494 |
12741 |
39.31 |
住宿业 |
115 |
5359 |
17.94 |
.餐饮业 |
86 |
2488 |
5.6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95 |
3195 |
81.4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98 |
5056 |
261.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81 |
7638 |
28.34 |
四、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72.2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53.7%,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46.3%。
(1)从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看,在内资企业中,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资产快速增长,比2008年分别增长670.1%、276.8%、275.8%,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资产则下降,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70.6%、83.9%、51.5%、41.1%;招商引资见成效,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增长20%,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增长39.4%。(详见表1-7)
表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计
|
2008年企业资产总额(亿元个) |
2013年企业资产总额(亿元个) |
2013年比2008年 增长(%) |
合 计 |
1474.98 |
2014.14 |
36.6 |
内资企业 |
1366.21 |
1875.44 |
37.3 |
国有企业 |
260.2 |
76.6 |
-70.6 |
集体企业 |
183.89 |
29.6 |
-83.9 |
股份合作企业 |
3.78 |
29.11 |
670.1 |
联营企业 |
22.88 |
13.47 |
-41.1 |
有限责任公司 |
316.82 |
887.02 |
276.8 |
股份有限公司 |
364.69 |
177 |
-51.5 |
私营企业 |
153.57 |
577.15 |
275.8 |
其他企业 |
60.57 |
85.49 |
41.1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66.46 |
79.73 |
20.0 |
外商投资企业 |
42.31 |
58.97 |
39.4 |
(2)从法人单位数量看,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58.6%,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6.8%,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4.6%,比2008年末分别增长37.5%、-0.2%、12.4%。在占比重方面,企业法人单位、机关、事业法人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比2008年末提高了6.2个、下降了3.9个、下降了2.3个百分点。其变化的主要原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有部分机关单位合并,有些科研事业单位转变职能,进入市场,成为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
(3)从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看,比2008年,法人单位增长最快的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速7166.7%,增长较快的有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89.2%、60.7%、59.8%、57.3%、50.0%。法人单位数比2008年减少的行业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减少15.6%、13.9%、11.7%。
(4)从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看,比2008年,法人单位减少的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减少39.6%、35.3%、13.1%。法人单位增长较快的有其他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分别增长508.7%、173.4%、170.6%、136.8%、100.0%。究其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体制改革步伐,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改革,变成股份企业或其他企业。
(5)从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看,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3598人,比2008年增多48075人,增长9.9%,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7.3%,提高了6.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增长最快的行业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1352.0%,增长较快的有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58.9%、55.6%、50.3%、43.8%、27.3%。从业人员减少的行业有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分别减少20.3%、16.0%、3.1%。主要原因:近几年,我市严查煤矿、稀土矿等采矿行业,严厉整顿不达标不合格的矿场,不达标、手续不全的矿场不得生产,致采矿业从业人员减少;科学研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走向市场,转制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分流和自主择业,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减少。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8.7%,比2008年末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1.3%,提高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1.4%,比2008年末下降了2.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8.6%,提高了2.0个百分点,分县(市、区)情况见表1-8。
表1-8 分县(市、区)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
法人单位 |
|
从业人员 |
||
|
数量(个) |
比重(%) |
比2008年增长(%) |
数量(人) |
比重(%) |
比2008年增长(%) |
合计 |
16245 |
100.0 |
22.9 |
531598 |
100.0 |
9.9 |
梅江区 |
2786 |
17.1 |
34.8 |
123925 |
23.3 |
41.0 |
其中:市直 |
353 |
2.2 |
-- |
42498 |
8.0 |
-- |
梅县区 |
2763 |
17.0 |
27.4 |
76681 |
14.4 |
-0.2 |
兴宁市 |
2237 |
13.8 |
9.3 |
78524 |
14.8 |
-12.2 |
蕉岭县 |
1205 |
7.4 |
31.4 |
33833 |
6.4 |
11.1 |
平远县 |
1260 |
7.8 |
27.9 |
36126 |
6.8 |
15.0 |
大埔县 |
1431 |
8.8 |
19.8 |
35923 |
6.7 |
3.1 |
丰顺县 |
1874 |
11.5 |
23.1 |
65339 |
12.3 |
-10.2 |
五华县 |
2689 |
16.6 |
16.3 |
81247 |
15.3 |
35.5 |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全市79956个,比2008年增多5772个,增长7.8%。第二产业占7.6%,比2008年末下降了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2.4%,提高了0.9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全市291927人,比2008年增多88934人,增长43.8%。第二产业占7.6.%,比2008年末下降27.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2.4%,提高了16.2个百分点,分县(市、区)区情况见表1-9。
表1-9 分县(市、区)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
个体经营户 |
|
从业人员 |
|||
|
数量(个) |
比重(%) |
比2008年增长(%) |
数量(人) |
比重(%) |
比2008年增长(%) |
合 计 |
79956 |
100.0 |
7.8 |
291927 |
100.0 |
43.8 |
梅江区 |
14485 |
18.1 |
13.8 |
43075 |
14.7 |
22.9 |
梅县区 |
13123 |
16.4 |
18.6 |
45030 |
15.4 |
38.6 |
兴宁市 |
15885 |
19.9 |
-7.5 |
60944 |
20.9 |
13.9 |
蕉岭县 |
4947 |
6.2 |
-0.9 |
19492 |
6.7 |
91.5 |
平远县 |
4823 |
6.0 |
-14.3 |
21875 |
7.5 |
41.0 |
大埔县 |
6924 |
8.7 |
35.0 |
24469 |
8.4 |
132.9 |
丰顺县 |
6609 |
8.3 |
8.1 |
22226 |
7.6 |
39.9 |
五华县 |
13160 |
16.4 |
16.0 |
54816 |
18.8 |
83.7 |
(二)我市基本单位分布和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的经济普查资料分析,我市基本单位数量、从业人员和企业规模都有明显增加,行业分布更为广泛,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承载和推动着我市社会经济较快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些基本单位构成了我市综合市情市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从产业结构看,我市第一产业比重仍然比较大,产业发展层次水平较低。从业人员规模显示,我市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规模比较小,第一产业就业人员规模大。我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含个体户)从业人员98.04万人(不包含市外法人单位在我市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而第一产业就业人员为90.3万人(按2013年年报统计)。同时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传统生产为主的农业种植业和林业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76.1%。
2、从行业分布看,我市营利性企业法人比例偏低,而非营利性法人单位比例偏高。党政机关、社团(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比例较高,占26.1%。我市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比例的非营利性法人单位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必然给我市实体社会经济实现较快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3、从经济体制看,外商投资企业偏少,招商引资仍须进一步加强。我市已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国有、集体经济企业单位占我市企业单位的6.2%,私营企业占52.4%,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已占半壁江山。但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仅73家,比2008年减少11家,仅占全部法人单位的0.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205家,占2.1%,引用外资工作比较滞后,有待加强。
4、从产业类型看,传统产业仍是我市基本单位和法人单位的主体,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我市法人单位多集中在工业,占法人单位的 26%,批发零售业,占法人单位的16.6%。而新兴产业,如科研及综合技术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的1.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占全部法人单位的0.9%。
5、 从企业规模结构看,我市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小微企业的法人单位占96.1%,就业规模和资产相对较低。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1.2%,资产占41.7%。
6、从分地区看,地区分布不平衡。人口大县兴宁市的法人单位有2237个,占全市的13.8%,五华县法人单位有2689个,占全市的16.6%。梅江区(含市直)、梅县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法人单位分别占全市的17.1%和17%,丰顺县法人单位占全市的11.5%,蕉岭县、平远县、大埔县分别占全市的7.4%、7.8%、8.8%。
7、从从业人员分布情况看,梅江区(含市直)、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的从业人员占全市的比重分别是23.3%、14.4%、14.8%、15.3%,12.3%,而蕉岭县、平远县、大埔县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6.4%、6.8%、6.7%,劳动力分布不均,出现法人单位比重与劳动力分布不平衡的现象。
(三)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探讨
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我市基本单位的经济类型、行业、地区分布、规模结构都存在着行业分散、规模偏小,新兴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迟缓,地区分布不平衡等问题。目前我市还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第一产业占比重较大,但从三次产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来看,第二产业、三产业的比重必将是大大提高,不断推进整体经济发展层次水平的提高。今后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依托嘉应新区、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和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的“一区二带”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努力构建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的生态园区、工业新城,利用落实好国家促进原中央苏区和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政策,抢抓机遇、全面加快振兴发展。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逐步调整我市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如下探讨性意见。
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我市目前农业总体上仍然以农户进行生产经营的格局,产业化程度不高。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状,适当调整土地和山地资源,进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积极扶持农业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和科技程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产加销一体化格局,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整合农业农村资源要素,通过农林文旅深度融合、“互联网+三农”等多种方式,促进农业和加工业、服务业相融互动发展。支持农村资源要素有效激活,把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作为重点,促进各地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农村撂荒土地等,兴办经营实体,发展适宜的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支持农村创业,鼓励务工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利用本地资源,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乡村酒店、电商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
二、大力发展工业,积极引导、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我市经过实施“工业梅州”发展战略,确立了扶持发展烟草、电力、建材、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矿产加大等六大支柱产业的工作重点,近几年受国家政策性、资源性、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等因素制约,难有大突破,没有形成新型工业竞争优势,出现发展瓶颈。今后要全力加快推进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建设。要按照胡春华记来梅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分区、“十三五”规划和各县(市、区)的资源禀赋,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好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进一步整合全市的资源配置,突破发展瓶颈。一是要大力建设工业园区。借力广州全面帮扶,聚焦产业与项目,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核心,以兴宁、五华、丰顺、梅县、梅江工业园区为重点,全力发展梅州高新区、梅州经济开发区、五华经济开发区、丰顺经济开发区、东莞塘厦(平远)工业园区、蕉华产业转移园区等国家、省级重点产业转移园区,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和重要支撑。二是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围绕构建“一区两带”发展战略,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核心区,统筹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等五县(市、区)的园区建设,整合交通、土地等要素资源,集中建设核心区面积143平方公里产业集聚带,重点发展梅江区电子信息基地,梅县区机械装备制造和高端电子信息基地,兴宁市机电和酒业基地,平远县稀土、机械和家俱制造基地,蕉岭县新型建材和长寿产业基地,大埔县陶瓷和电力基地,丰顺县电声、食品和饲料加工基地,五华县五金机电和酒业基地。
近几年,虽摒弃了大部分缺乏竞争力的传统产业,改造了部分低水平、低效益、环境污染大的企业,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但仍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项目、大集团、大品牌的带动。要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通过培育高科技、高效益、低污染、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主导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有序优化,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以中央振兴发展原中央苏区和省振兴粤东西北的部署为契机,“一区二带”为依托,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产业项目等,制定相关政策加以引导,要积极引进下列类型的产业或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我市产业结构。
1、各种农产品优良品种的改良和推广企业;
2、各种农产品、林产品的深加工,及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的企业;
3、各种矿产资源的开发、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的企业;
4、新型建筑材料的研究、生产和应用的企业;
5、新医药物和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和生产的企业;
6、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包括硬件制造和软件开发的企业;
7、开展“PPP”融资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企业;
8、环境保护及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的企业;
9、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如连锁店、超市、配送中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文化艺术和创意,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融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
要做强、做大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人才、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瞄准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使我市产业结构上一个新水平,不断发展。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全市在国有经济改组和重组过程中,积极招商引资 ,筑巢引凤,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等类型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比2008年都有一倍以上的增长。随着不断深化改革,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我市有7家上市公司、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但我市人均GDP是全省最少,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不足1%,经济基础较差,工业化尚处初期阶段,我们要积极从项目、效益上引导资金的投向,发展与农业、工业发展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谋划建设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积极鼓励服务业的发展。整合梅江韩江流域内生态、人文、红色、长寿等特色旅游资源,培育发展休闲度假、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出台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业等相关行业优惠政策,扩宽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让民间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共同建设和谐、繁荣的社会经济环境,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迈上新水平。
四、壮大企业规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我市企业法人单位9513个,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144个,占96.1%。许多小微企业,低水平上、重复建设严重,抗风险能力低,经营比较困难,亏损面、亏损额也比较大,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后劲。应积极引导企业,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摒弃缺乏竞争力的行业和企业,按新的投资方式和新的管理机制,支持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培育和引进一批有技术优势的和开发创新能力的大型核心企业和支柱产品。坚持创新发展,尤其是通过项目创新、技术创新、载体创新、市场创新,对接国家和省苏区振兴政策,把政策优势转发为发展优势,把政策资源转化为创新资源,让小微企业走出一条壮大总量、做强质量、提升效益的转型新路,逐步形成我市经济增长新引擎。
五、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从基本单位的分布看,基本单位主要分布在城镇,工业企业则分布于工业园开发区,这是基本单位向城镇聚集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市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城镇化率分别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1.1个、7.9个百分点,所以我们要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坚持产城联动,实现“工业新城、生态园区”,全面加快全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有序推进,优化嘉应新区开发,建设好梅州市区,重点发展无污染的高科技产业,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产业载体和城市辐射功能,逐步形成市区、县城镇街、农村乡镇三个层次的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创造共同繁荣的格局,加快梅州经济振兴发展,开创梅州发展的新篇章。
撰稿:刘大河 廖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