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梅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3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和梅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市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等工作任务,现进入后期数据处理,资料分析,开发应用等阶段的后续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24013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8020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38130人,增长11.52%。年平均增长为1.1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50955户,家庭户人口为3863120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8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1 人减少0.0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24282人,占50.1% ;女性人口为2115857人,占49.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16下降为100.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68918人,占20.49% ;15-64岁人口为2937294人,占69.28% ;65岁及以上人口为 433927人,占10.2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3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9.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 18518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88208 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2645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65941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338 人上升为436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045人上升为1623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170 人上升为4543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475人下降为22781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97719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0191 人,文盲率由5.21%下降为2.3% ,下降2.91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梅州市 4240139人
梅江区 380774人
兴宁市 962883人
梅 县 554745人
平远县 229863人
蕉岭县 205862人
大埔县 374731人
丰顺县 479025人
五华县 1052256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省(市、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