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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04-07-15 15:31: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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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广东省统计局 200148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11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60多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全部普查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普查总人口为8642万人(注3)。

  其中:本省户籍人口7473万人(注4)。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227万人,增长19.64%;平均每年增加11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7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普查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91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068万人,占总人口的81.79%;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9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2人减少了0.73人。

  三、总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普查人口中,男性为4402万人,占50.94%;女性为4240万人,占49.0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2
  
  四、年龄构成

  全省普查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089万人,占24.17%1564岁的人口为6030万人,占69.7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23万人,占6.05%。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普查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519万人,占98.5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万人,占1.4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普查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308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113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3171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286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338人上升为356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928人上升为1288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3041人上升为366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0451人下降为33145人。

  全省普查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332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0.45%下降为3.84%,下降了6.61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省普查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752万人,占总人口的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890万人,占总人口的45%。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2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111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3、普查总人口中包括了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省在粤人口,也包括了我国东沙群岛人口,不包括户籍在本省、但已出省半年以上人口。
  4、在户籍人口中,包括了户籍在本省、但已出省半年以上的人口和户口待定人口。
  5、普查登记结束后,按全国统一部署进行了登记质量的抽样调查。我省普查总人口中已包括据此计算的外来漏登人口。
  6、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7、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