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梅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统计局内设5个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农村统计,指导全市统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梅州市统计局纳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包括以下二个:一、梅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二、梅州市人口调查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2014年底,共有人员编制42名,其中:局机关19名,梅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5名,梅州市人口调查队8名。年末实有人数60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0人,在职事业人员22人,退休人员1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针对我市统计基层中存在的人员不稳、持证上岗率不高、台账不全等问题,今年我局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定2014年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集中力量抓落实,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带动全市统计工作上新水平。成立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2014年梅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做到有目标、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围绕机构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管理等方面,特别是按照镇(街道)实现“五有六化”的要求,确保统计系统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制度保障办好事,在8个县(市、区)树立示范点,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全面加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在开展活动中,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抓”:一是抓人员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建立统计人员资料库,定期追踪在岗统计人员持证情况,深入宣传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广泛发动统计人员参与上岗培训和资格考试,同时,充分利用年报会议、专业业务会等,采取以会代培的方式,宣讲统计新知识、新制度。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开展65场次网报人员培训,网报企业统计人员参训率达100%,全市参加资格考试人数达329人,比去年增加50多人。到目前为止,全市网报企业共有统计从业人员669名,其中持证上岗474名,持证上岗率达到71%,比2012年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抓台账建设。按照设置规范、目的明确、数据真实、管理严格的要求,通过下发规范台账格式,将统计台账检查纳入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内容。到目前为止,全市网报企业原始记录基本完善,439家已建立统计电子台账,占全部网报企业的63%。我市网报企业持证上岗率和建立电子台账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抓制度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引导网报企业切实加快统计制度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市网报企业基本建立起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等。四是抓督查。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效,评定各县(市、区)的统计业务水平,激发各县(市、区)的工作积极性。局领导班子分别挂点8个县(市、区),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市、县两级共同协调解决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一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基本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的目标;各镇(街道)统计站达到“五有六化”要求,统计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巩固了“四大工程”建设成果,统计数据来源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经济监测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分析调研,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警、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面对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局领导和专业人员多次深入各县(市、区)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检查指导和调研,加强对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和研究,年初与市发改局联合开展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点的调查,预测今年经济形势,并继续做好梅州赶超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统计指标(GDP和人均GDP)进行测算,围绕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季监测和预警,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撰写提供了《上半年梅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14年1—10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简析》、《今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投资情况简析》、《完成2014年经济增长目标的测算和建议》、《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要拉动作用企业名单》、《2014年我市工业增长点预计与实际增长对比情况》及《1—9月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减少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情况》等分析和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供《闽粤赣十三地市季度、年度统计资料》、《主要客家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山区五市主要经济指标》、《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龙岩、赣州、梅州月度统计资料》,做好《2014年梅州统计年鉴》的编辑、整理、审核、出版发行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两办、人大、政协及各部门的统计资料整理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统计优质服务。我局向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梅州统计》28篇,专题统计分析报告18篇,搜集提供资料超过160次,咨询服务超过180次。统计分析报告比去年同期增加16篇,其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较大的提升。
我局在全面完成了国家、省局布置的各专业统计调查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妇儿监测、节能减排、产业转移工业园考核、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市竞标等工作。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客观真实是统计的生命,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神圣使命。我局始终把统计数据质量置于统计工作核心、关键的位置,强化统计执法,不断优化统计工作环境,确保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一是抓统计方法制度的执行。精心组织国家统计年报、定报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科学管理。二是抓统计法制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宣传活动,以“六五”普法为重要载体,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开展《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在梅州日报刊登征文启事,开展梅州市迎接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征文活动,掀起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的热潮,为“三个提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抓执法检查。加大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梅州市、县两级共组织20多次统计执法检查,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在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我市开展了2014年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市局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到8个县(市、区),采取每个县(市、区)抽查2—3个网报工业或商贸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企业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与主要统计指标进行一一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抽查24家企业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违反“四条红线”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此次统计执法检查,有效地宣传了《统计法》,严肃了统计法纪,强化了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四大工程”建设成果,规范了企业统计行为,强化了统计基础建设。
(四)强化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坚持精心组织抓进度、强化协调促配合、严守纪律不“踩线”、注重督查求实效,依法依规开展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和录入汇总数据审核等,完成普查阶段性工作任务。一是规范现场采集。坚守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全市近2500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共入户登记28235个单位,其中法人单位18711个,产业活动单位9524个,个体经营户122011个。二是做好审核验收。突出抓好“四上”单位财务指标的填报质量,重点解决组织机构代码重漏、单位行业划分不准、单位填报数据不匹配等问题,积极配合国家、省级数据审核验收,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关,确保各级审核验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评估各地普查数据质量的主要方式。全市共分成8个抽查组,分赴八个县(市、区)对单位核查进行质量抽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普查数据质,普查数据质量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半年报、年报的清理、清查工作,重点做好新增“三上企业”等联网直报单位的审批工作,确保“三上企业”统准、统齐、统实。至11月25日,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审批两次上报审批企业共161家,全部经省审核验收通过。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79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62万元,其他收入5.1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66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66.8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57.62万元,占83.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18元;项目支出决算109.23元,占16.38%,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9.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 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9.74万元,平均每辆 4.94万元。比上年减少4.36万元,下降18.09%。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节约行政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梅公务、外市统计部门来梅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下降26.25%。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节约行政经费支出。
梅州市统计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