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统计局 工作动态 梅州市市统计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措施
梅州市市统计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措施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03 16:08:54   浏览:-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保护我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市统计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措施如下:

  1.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治措施,要求本局人员凡外出抵梅前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地湖北省的,在抵梅之日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局办公室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并保留来梅机票、车票等。(14天内接触过疫情发生地湖北省来人的,参照执行)

  2.本局人员凡外出抵梅前到过疫情发生地湖北省未达到健康观察期限、暂无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应居家健康观察14天,主动配合接受属地疾控部门健康监测服务;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报告,并到指定集中场所进行健康观察。如出现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必须佩戴口罩,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发热赴诊不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接触过疫情发生地湖北省来人的,参照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本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大楼配合市政府值班员体温检测,尽量走楼梯,不乘电梯,保持办公室门窗打开通风。各科(室)分别于上午9:00、下午3:00对所属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将体温检测记录表报局办公室。

  4.疫情防控期间,各科(室)有计划安排人员休年假,并报局办公室备案,保证每个办公室有人值守。原则上不召开大会,确需召开5人以下会议的必须经局党组批准后才能召开,要求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会场,参会人员佩戴口罩,自带茶杯。

  5.疫情防控期间本局人员原则上科室间不串岗、不超过5人以上聚集,人员之间保持1.5m以上间距。

  6.疫情防控期间公文往来尽可能集中起来,指定专人负责,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要洗手。

  7.疫情防控期间本局人员要勤洗手、多饮水,养成在进食前、如厕后洗手的习惯。

  8.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务需要外出的,须佩戴口罩,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9.疫情防控期间外地、外单位一般性公务往来尽量婉拒,单位之间的沟通尽可能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开展。

  10.疫情防控期间就餐应采用分餐进食,鼓励在家用餐,避免人员密集,口罩在就餐前一刻摘下。

  11.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梅州市统计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