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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30 16:04: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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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以“依法治统”为主导,以强化统计基础为目标,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根本,依法管理统计、依法做好统计、依法发展统计,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统计监督,净化统计环境,维护统计秩序,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水平,努力为统计改革、建设和服务提供法律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引领作用,采取采取“线上+线下”、“宣讲+培训”等方式,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为推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依法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局有关政策执行、权力运行依法有序高效。根据局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法治部门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统计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落实法治重点工作清单。按照市委《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推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完善了专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对执法内容、职责进行量化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科室责任人,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好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学习,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4月27日,梅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研究全市贯彻落实意见。加强与梅州市委党校沟通协调,将《监督意见》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同时利用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统计出版物等渠道,抓住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意见》宣传,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三、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统。二是部署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部署和督办,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有关重大问题。三是推动依法治统。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统揽,认真落实依法统计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严格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控,在不断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的同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抓好统计“两防”工作,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检查做到检查规范化、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化、调查取证规范化、案件处理规范化、案卷材料归档管理规范化,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手续完备”,坚决捍卫统计法规条例的权威。5月24—27日,对联网直报93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入库的8企业、退库的8家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6月23—24日由市统计局6位持统计执法证人员和市场监管局2位检查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5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统计造假统计违法行为,从检查结果看,61家企业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23家企业误差率小于10%。拟对5家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其中3家企业未按制度要求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拟对4家企业下发《统计检查查询书》。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不断净化梅州统计工作环境,努力推动全市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统计工作氛围。二是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统字〔2022〕34号)要求,积极提请推进市政府7月28日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12号),明确了专项纠治工作目标、组织架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细化了专项纠治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必查内容和主要任务;8月5日,市统计局局长、市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志华主持召开梅州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会议,做到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齐动,全面落实“四查一重”,做到逐一排查核实。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工作专班会议等专题会议5场,清查各类文件4000多份。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8个县(市、区)专项纠治工作开展督察。积极联合其他单位部门,强化工作合力,推动督促各成员单位对2017年以来的有关统计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并做好上下联动,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自查自纠方案,并有序推进专项纠治工作。三是抓好案卷自查评查工作。10月24日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并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梅法治办〔2022〕19号)的要求,拟按照《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对本局并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对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依法查处的所有案卷进行自查,并做好卷宗整理归档,形成自查报告,其中10月26日已将省统计局抽查的两份卷宗寄出接受评查,并拟于11月底组织对区、县(市)统计局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重点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记录情况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执法案件的质量,并对优秀案卷予以通报。

  五、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强化依法统计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统计干部、统计人员学法工作。认真安排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等学法内容,着力提高统计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能力。局党组、党总支部、党小组分别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和省统计局对统计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了《监督意见》。市统计局2月8日印发《关于转发广东省统计局粤统字〔2022〕1号文件的通知》(梅市统〔2022〕1号),把省局文件精神贯彻传达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强调要始终坚持和强化党对梅州统计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在梅州落实见效。二是组织好培训考试工作,5月23日市统计局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部分持统计执法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各专业科室也不定期结合专业培训开展针对业务骨干的法治培训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下半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同时认真落实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对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全市预报名考试人数17人,并按省局要求对2017年颁发的统计执法证进行了换证。三是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2月21日,向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发送《关于将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的函》(梅统函〔2022〕3号),市委党校回复同意纳入,并于6月15日邀请省统计局执法处领导来梅为梅州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专题授课。至此,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已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四是开展多形式普法,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在12•4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开展广场宣传,采取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制宣传品和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主流媒体刊播标语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解读统计法和统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度,营造学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9月,市统计局组织市镇两级统计人员联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月活动,其中联合兴宁市统计局在兴宁广场进行较大规模的统计宣传,深入机关部门向重点人群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基础,全年各专业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班、统计年报会、下乡进企业进行数据日常核查的契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以案说法,提高普法效果。

  六、完善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论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通过书面资料、电子数据等载体进行固定和留存,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实施“统计数据进手机”工程,在市政府网站及“梅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让梅州统计服务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更加快捷。通过制作政务公开栏、公示版、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等向社会广泛公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通畅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对收到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进行登记、处理和核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国统执法函〔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积极参与对市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布”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没有发现与现行开放性政策等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七、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统计执法人员较少。面对日益增加的统计调查项目和专业调查任务,统计执法力量显得较为薄弱,执法人员同时要兼任专业或其他任务,分散了执法精力,有的县(市、区)统计局执法人员仅1人,且很多执法人员非法学专业出身,掌握的统计业务知识也不够全面,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是开展统计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统计从业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鼓励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做好《统计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组建统计执法人才库,适当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

  二是统计执法力度不够。我局会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将责任落实到全系统每一名统计人员和数据生产的全流程,建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在全市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发现源头数据质量隐患,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同时严格依照条件认定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信用状况,公示统计失信信息,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统计人员依法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净化梅州统计工作环境。